【商务部】《“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
2.引导传统流通服务企业电子商务创新。
支持传统零售企业拓展营销渠道,转变经营方式,开展全渠道运营。支持餐饮、住宿、休闲娱乐、家政服务等生活服务企业深化电子商务应用,提升服务质量,线上线下融合发展。鼓励通过电子商务手段开展特色农产品交易、再生资源回收、旧货流通、拍卖交易、边境贸易、跨境直销等便民服务领域电子商务应用。
(三)加大宣传,开展培训。
1.加大电子商务应用的宣传推广力度。
加大电子商务工作的宣传引导,组织相关媒体,利用各种载体,宣传推广电子商务领域“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经验和做法,引领、带动、启发现代流通及其关联领域的创业者。选择已探索出具有示范作用的基地和企业作为典型案例予以总结和宣传。加强不同地区间示范工作经验交流,通过调研和案例推广、召开座谈会和现场会等方式,组织相互学习和借鉴,促进各地电子商务全面平衡发展。
2.加强电子商务人才培养。
完善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工作机制,推进国家电子商务专业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指导地方加快人才继续教育基地建设,创新人才培训机制,夯实电子商务人才培养基础,建立适应电子商务发展和促进现代流通体系建立的继续教育体系。针对流通领域加强实训,开展岗位对接,缓解人才供需矛盾。
(四)制订法规,规范发展。
1.进一步完善电子商务政策法规环境。
继续推动《电子商务法》立法工作。贯彻执行《网络零售第三方平台交易规则制定程序规定》,研究出台《网上商业数据保护办法》。研究出台《跨境电子商务服务规范》、《移动电子商务服务规范》、《基于网络零售开发平台的第三方服务标准》、《电子商务信用信息共享规范》等电子商务标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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