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
2.提升流通基础设施网络服务能力。
协调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包括有线宽带和移动网络覆盖、物流配送网络、售后服务体系,加强城市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和共享。
3.加快推动快递物流与电子商务协同发展。
积极推进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协同发展,继续深入开展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协同试点,积极落实相关政策措施,探索推动体制机制创新,突破制约电子商务发展的瓶颈障碍,加强试点绩效评估,总结推广试点经验。
4.加强电子商务监测体系建设。
加强流通行业统计,充分利用统计数据,做好行业分析评价,科学引导行业发展。有条件的地区积极推进商务大数据建设,逐步建立商品数据库、各类交易市场数据库、流通企业法人库、市场交易规则数据库、交易信息数据库、仓储物流信息数据库,汇聚流通大数据平台。做好食用农产品、生产资料等重要商品的监测工作,强化市场运行监测和调控。
5.大力打击侵权售假行为。
建立完善电子商务领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快建设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加强侵权假冒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发展电子商务可信交易保障公共服务,加强个人信息在电子商务领域应用的隐私保护,引导建立良性竞争的电子商务市场环境。
(二)示范引导,推动创新。
1.深入推进电子商务示范创建工作。
开展第二批电子商务示范基地、2015-2016年度电子商务示范企业遴选和创建工作。支持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建电子商务示范基地。以示范城市为载体开展重点区域和特色领域电子商务创新应用,探索促进和规范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创新。以示范基地为载体加快电子商务生态链建设,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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