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
(三)支持电子商务进中小城市,提升网络消费便利性。
制订出台关于加快推进中小城市电子商务健康发展的政策文件。鼓励中小城市本地化网络服务平台及服务网络建设。支持大型电子商务平台企业服务网络向中小城市延伸。
(四)推动线上线下互动,激发消费潜力。
支持大型实体零售、餐饮、家政、洗衣、家电维修、票务、生鲜配送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网订店取、网络订票、预约上门服务、社区配送等业务,制定线上线下服务规范和标准,利用基于位置服务等互联网技术,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激发线上线下消费潜力。
(五)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拓展海外市场。
加快建立健全适应跨境电子商务的监管服务体系,协同推进跨境电子商务通关、商检、结汇、退税等环节“单一窗口”综合服务体系建设,提高服务便利化水平。加强知识产权和消费者权益保护,规范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发展。支持涉外会展平台开展电子商务服务。
(六)加快电子商务海外营销渠道建设,助力电商企业“走出去”。
鼓励电子商务企业“走出去”建立海外营销渠道,创立自有品牌,多渠道、多方式建立海外仓储设施等,提升电商企业全球化经营能力。
三、主要措施
(一)夯实基础,优化环境。
1.加强顶层设计,坚持规划引领。
研究制订发展智慧流通的政策性文件,深化“互联网+流通”应用,支持和鼓励流通方式创新、商业模式创新、消费服务创新、跨境贸易创新、政务服务创新,建立健全智能化流通支撑体系,释放消费潜力,提高市场效率,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引领我国经济转型升级。加强电子商务热点问题的跟踪研究,启动研究“十三五”电子商务发展指导意见,做好电子商务的顶层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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