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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关于推动物流业降本增效促进我区物流业健康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

时间:2017-05-04 14:53:19 点击:
来源:中国电子商务物流服务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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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规范物流领域收费管理。

24.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停征和减免部分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和中介服务收费以及降低电力成本等政策。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收费全面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将收费项目清单按要求通过相关政府网站、缴费窗口和其他易于收费对象知悉的方式常态化公示,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且未按规定批准、越权设立的收费项目一律取消。(牵头单位:自治区财政厅、物价局;配合单位:自治区编办、法制办、政管办等)

25.全面规范机场、铁路、港口、口岸经营性收费项目,坚决取缔违规收费项目,禁止违规指定经营、强制服务、强行收费行为,纠正不合理收费行为。重点对北部湾港口、边境口岸和区内铁路专用线的相关服务收费行为开展清理规范,提高收费透明度。(牵头单位:自治区物价局;配合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公安厅、财政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南宁铁路局、南宁海关、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广西邮政管理局,广西民航机场管理局、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广西交通投资集团、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广西西江开发投资集团、广西铁路投资集团、广西沿海铁路公司等)

26.规范车辆超限处罚标准和车辆救援服务收费标准,减少执法中的自由裁量权,坚决杜绝乱罚款、“以罚代管”和乱收费等行为。全面清理车辆城市道路和桥梁通行费的收费依据、标准和方式等,全区各地要研究制定降低货运车辆城市道路和桥梁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政策。(牵头单位:公安厅、交通运输厅;配合单位: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物价局,广西交通投资集团、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等)

五、推进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提高物流业发展水平

(十五)建设物流公共信息平台。

27.依托国家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中国—东盟信息港等平台,加快建设统一开放、高效共享的全区物流公共信息平台,为物流企业免费提供物流信息服务。引进区外知名运营商,建设专业物流信息平台,集成交通运输、城市配送、货源信息、通关服务等领域的信息资源,促进物流信息在不同运输方式、不同部门和企业之间的衔接共享。推动多式联运信息交换共享,建设北部湾港口和铁路货运信息系统,搭建公路运输企业与南宁铁路、航运公司、民航货运企业沟通交流平台,推进公铁水空联运发展。(牵头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配合单位: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商务厅、投资促进局,南宁铁路局、南宁海关、广西邮政管理局、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

(十六)推动物流信息技术应用。

28.积极推进条码与自动识别技术、射频识别技术(RFID)及传感器数据处理中心(Savant)、电子数据交换技术(EDI)、空间地理信息技术(RS、GPS、GIS)等信息服务关键技术在现代物流业的集成应用,重点推进智能物流关键技术攻关和产业化,促进物流新技术转化为技术标准。鼓励信息服务企业、电子商务企业、软硬件厂商和系统集成企业等积极参与物流信息技术开发与应用,符合条件的可享受高新技术产业的有关扶持政策。(牵头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质监局;配合单位:科技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等)

(十七)推进物流标准化建设。

29.制定出台推进物流业标准化建设的政策措施,实施物流重大科技专项,推动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企业物流标准化建设,加强物流标准与农业、制造业、商贸业等其他行业标准的衔接,建立健全现代物流标准体系。开展物流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示范建设。制定集装化、标准化、模块化货运车辆等设施设备更新应用支持政策,大力推广托盘(1.2米×1米)、周转箱、集装箱等标准化装载单元循环共用。推进多式联运专用运输装备标准化建设,加强多式联运设施设备技术标准、信息资源、服务规范、作业流程等方面的有效对接。培育集装箱、托盘等经营企业,制定物流团体标准。(牵头单位:自治区质监局;配合单位:科技厅、交通运输厅,南宁铁路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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