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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政府出台《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时间:2016-11-17 09:23:11 点击:
来源:青海省邮政管理局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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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青海省人民政府制定出台《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采取十二项措施,确保到2020年,全省快递业务量达到1800万件,年均增幅20%,快递业务收入达3.6亿元,年均增幅15%;消费者申诉处理满意度达到95%;新增就业7000人,快递从业人数达到1万人;省内重点城镇间、省内重点城镇与全国重点城市间快件实现72小时内送达。

一是优化城市快递服务网络。大力实施快递“七进”工程,完善城市配送服务体系。将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网点等公共基础设施纳入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同步配套建设。同时,在高等院校、商业区建设快递末端服务网点,推进快递业与旅游业融合发展。

二是健全农村牧区快递网络。畅通“农产品进城、工业品下乡”双向快捷通道。深入实施“快递下乡”工程,支持快递企业利用村邮站、基层供销社网点开办快递业务。结合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项目,加载快递服务,建立“产、供、销、配”一体的实体网购及配送平台。鼓励“快邮”合作,大力发展生鲜农产品冷链快递,完善枸杞、牛羊肉等特色优质产品外运渠道。

三是衔接综合交通体系。实施快递“上车、上飞机”链接工程。推进“交邮”合作,鼓励交通运输企业进入快递市场。推广定时、定点、定线的农村物流“货运班线”模式,推动市(州)到县、县到乡(镇)、乡(镇)到村客运班车开展客车附搭小件业务。大力发展铁路快件业务,在省内主要铁路站点配套建设快件运输通道和接驳场所。鼓励快递企业加强与民航企业的合作,建设航空快件优先配舱、优先安检、快速通关“绿色通道”。

四是推进“互联网+快递”。引导快递企业借助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终端等互联网信息技术实现转型升级。促进快递服务与电子商务协同发展,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开展快递业务,引导快递企业参与电子商务平台建设、与电子商务企业共建产业园区,共同发展社区经济、逆向物流等便民利商新业态。

五是提升快递技术装备水平。引导快递企业配备自动化分拣设备和快件搬运、装卸、仓储设备,提高快件处理的机械化、信息化水平。鼓励第三方为快递企业提供标准化的快件集散交换中心设计、建设和出租服务。推动快递企业采用先进的快递包装和集装技术。推动快递企业使用新能源车辆、环保包装材料,3年内全省所有快递企业普遍使用电子运单。

六是加强市场监管。依法查处企业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快递市场秩序。建立健全快递服务时限测试、消费者满意度测评等服务评价体系,充分发挥快递行业协会作用,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升服务质量,打造优质品牌,不断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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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 快递业,快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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