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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政府出台《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时间:2016-11-17 09:23:11 点击:
来源:青海省邮政管理局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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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是强化安全监管。实施寄递渠道安全监管“绿盾”工程,全面推进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项制度落实。推进快递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覆盖全省的寄递渠道信息数据平台和安全监测预警、安全检查管理、安全事故处置信息化系统,企业普遍使用实名收寄辅助APP应用及信息核录手持终端。推进快递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快递联合监管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八是保障车辆便捷通行。规范快递车辆管理,逐步统一快递车辆标识。快递车辆作业时在确保安全和不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前提下,可以在禁停地点临时停车;在运递快件途中交通违法时,公安、交通或城管等部门可先记录、放行,待完成运递任务后依法进行处理。

九是加强财税支持。将符合条件的快递企业和项目纳入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及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项目资金等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快递企业使用纳入国家推广目录中的新能源汽车,给予财政补贴。快递企业购置符合安全、环保要求的专用设备,按国家有关政策实行税收抵免。

十是拓宽投融资渠道。支持快递企业以股权融资、项目融资、合资合作等方式筹集资金,建立适应快递企业特点的信用评估和授信制度,扩大企业贷款抵(质)押品范围,探索、推广仓储设施和运输车辆抵押贷款业务。对信誉优良企业在国家允许贷款利率浮动幅度内给予一定的利率优惠。

十一是简化快递企业审批手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简化许可程序,提升行政审批效率,对快递企业实行同一工商登记机关辖区范围内“一照多址”模式。

十二是加强快递人才培养。鼓励高等院校和职业学校开设快递相关课程,实行订单式培养。将快递相关职业列入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范围。

此外,青海省委副书记、省长郝鹏在充分肯定青海省邮政管理局工作的同时,明确提出要强化省交通运输厅、发改委和邮政管理局牵头抓落实的职责,围绕贯彻《实施意见》,进一步细化分解目标任务,逐条明确责任单位和时限要求,及时召开工作协调会部署落实工作,全力推动《实施意见》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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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 快递业,快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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