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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委】商务部等10部门联合印发《全国流通节点城市布局规划(2015-2020年)》

时间:2015-06-05 09:13:06 点击:
来源: 商务部新闻办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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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流通节点城市协调联动发展。东中西部地区流通网络协调发展,不同地区和不同层级节点城市联动发展,形成分工协作、功能衔接、优势互补的流通节点城市发展格局,带动全国流通产业发展。

3.节点城市流通效率显著提高。节点城市流通产业规模持续扩大,服务功能不断增强,流通组织化、专业化、信息化程度大幅提升,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取得积极进展,流通节点城市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占全国的比重增加。

4.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得到增强。支撑全国骨干流通网络运行的交通运输、仓储物流、金融电信等基础设施的配套水平和承载能力进一步提高,节点城市的流通公共信息平台服务能力、应急保供能力、政策保障水平明显增强。

5.流通节点城市软实力明显提升。市场环境明显改善,市场秩序更加规范,市场监督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明显提高,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公平诚信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基本形成。

三、空间布局

(一)总体空间布局结构。

流通节点城市布局的总体思路是:根据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及“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长江经济带战略等战略部署,结合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国内贸易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城镇体系规划,依托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与产业布局及交通、物流相关发展规划相衔接,布局全国流通节点城市,以商流为核心,引导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向节点城市汇聚,着力提升节点城市流通服务功能,形成联结东西、贯穿南北、辐射内外、高效畅通的全国一体化骨干流通网络。

落实“一带一路”战略规划,依托沿线关键通道、关键节点和重点工程,完善节点城市流通基础设施,提升陆路、海路通达水平。推进京津冀市场一体化,支持北京商品批发市场适度向河北、天津迁移,支持河北省打造全国现代商贸物流重要基地,合理布局和建设京津冀物流园区、交通场站,形成商品和要素顺畅流通、高效运转的区域市场体系。落实长江经济带战略,依托立体交通走廊建设沿江农产品物流通道,优先在节点城市完善区域性农产品批发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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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 商务部,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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