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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委】商务部等10部门联合印发《全国流通节点城市布局规划(2015-2020年)》

时间:2015-06-05 09:13:06 点击:
来源: 商务部新闻办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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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个国家级流通节点城市:北京、天津、石家庄、太原、呼和浩特、沈阳、大连、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苏州、杭州、宁波、合肥、福州、厦门、南昌、济南、青岛、郑州、武汉、长沙、广州、深圳、南宁、海口、重庆、成都、贵阳、昆明、拉萨、西安、兰州、西宁、银川、乌鲁木齐。

区域级流通节点城市:是全国骨干流通网络中的重要节点,国家级流通节点城市发挥功能作用的重要支撑,流通节点城市网络中的支点城市。

66个区域级流通节点城市:唐山、保定、秦皇岛、邯郸、大同、临汾、包头、呼伦贝尔、鄂尔多斯、锦州、丹东、延边、吉林、牡丹江、大庆、徐州、南通、连云港、无锡、舟山、金华、温州、阜阳、芜湖、泉州、漳州、九江、赣州、潍坊、烟台、临沂、洛阳、商丘、南阳、宜昌、襄阳、荆州、衡阳、娄底、株洲、东莞、佛山、桂林、柳州、钦州、防城港、绵阳、达州、南充、宜宾、遵义、六盘水、曲靖、红河、咸阳、榆林、天水、酒泉、海西、海东、石嘴山、喀什、伊犁、博尔塔拉、巴音郭楞、日喀则。

地区级流通节点城市:是全国骨干流通网络中的普通节点,承担网络连接功能、提供基础服务的城市。地区级流通节点城市由各省(区)参照以上条件,根据本省(区)流通网络发展需要具体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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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流通节点城市布局图

 
鼓励各地结合本地实际,推动其他城市流通产业发展,提升流通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区域内流通网络。

四、增强基础设施支撑保障能力

(一)加强流通基础设施建设。
健全流通规划体系,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流通设施建设,增强流通基础设施支持保障能力。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服务平台、流通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调整优化流通基础设施空间布局,推进流通设施网络化、系统化建设。支持建设重要集散地和主销地的专业批发市场、物流园区、快递园区、大型公共仓储配送设施、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等。大力加强粮食仓储及物流设施、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国家重要商品储备库、中继型农产品冷链物流系统、农村邮政物流设施等公益性和公共性流通设施建设。规范大型商业设施及其配套设施建设,引导购物中心、商业综合体、商业聚集区等有序发展。鼓励商品交易市场改造升级,拓展服务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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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 商务部,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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