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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委】《国家邮政局 商务部关于推进“快递向西向下”服务拓展工程的指导意见》

时间:2015-10-15 15:36:36 点击: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邮政局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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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局、商务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1号)文件精神,推动落实《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14—2020年)》,进一步健全城乡快递服务网络,加强快递在中西部、农村地区与电子商务的协同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快递向西向下”服务拓展工程的重要意义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信息化应用普及推广取得显著成效,城乡居民消费升级步伐不断加快,我国中西部和农村地区对于电子商务类单批次小量、快速、个性化的快递服务需求日益旺盛。近年来,快递企业与电子商务企业合力前行,积极推进服务网络向中西部、农村地区拓展,在加快流通、扩大内需、服务三农、促进就业、普惠民生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两者协同发展势头良好。但从整体上看,快递企业在中西部、农村地区的服务能力与东部、城市地区相比仍有较大差距,基础设施、服务水平、产品结构等问题依然突出,适合中西部、农村地区生产生活需求的业务亟待拓展,市场秩序有待规范。加快实施“快递向西、向下”服务拓展工程,有利于整体提升中西部、农村地区快递发展水平,改善城乡间、区域间电子商务及快递服务均衡度,推进快递服务与农村电子商务协同发展。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促进城乡生产要素有序自由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市场深度融合,健全中西部、农村地区快递网络覆盖,充分发挥电子商务与快递服务的协同作用,全面提升快递服务对电子商务的支撑能力和水平,推动快递普惠民生和转型升级,促进农村流通现代化。

(二)基本原则。

1.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以市场为导向,充分发挥企业的市场主体作用,积极拓展中西部、农村快递市场,探索快递与电子商务协同发展新模式。积极发挥政府在规划、政策、标准等方面的引导作用,为快递服务向西、向下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2.促进发展与加强规范相结合。加大对快递服务、电子商务、农民网商协同发展的政策支持力度,因地制宜拓展服务范围,创新服务方式,改善服务水平。强化规范市场秩序,切实保障快递服务质量,维护消费者权益,确保寄递渠道安全。

3.自身建设与合作发展相结合。立足快递企业自身实际,加快基础设施、信息网络、末端网点的健全完善,切实提升中西部、农村地区快递网络覆盖。鼓励快递企业与电子商务企业、商贸流通企业在服务创新、末端投递等领域广泛开展协作,实现资源共享,降低服务成本,提升服务效率。

(三)发展目标。

中西部和农村地区快递服务网络进一步完善,覆盖城乡、配套衔接、布局合理、便民惠民的快递骨干网和末端投递网基本形成。快递与电子商务的协同发展进一步巩固,与农民网商的协同效应明显增强,服务城乡、服务三农作用得到显著发挥。到2020年,基本实现“乡乡有网点,村村通快递”。

三、推进“快递向西向下”服务拓展工程的重点措施

(一)完善中西部、农村地区快递基础设施。按照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长江经济带等重大战略规划要求,引导快递企业合理规划中西部快递节点布局,加快中西部地区快递枢纽的建设和改造进程。促进快递与航空、铁路、公路基础设施的顺畅衔接,提升综合运输能力。鼓励快递企业加强中西部、农村地区自营网点建设,提高网点的覆盖率和稳定性,实现市、县基本覆盖。鼓励全网型快递企业在农产品跨区域流通中发挥重要作用。强化快递枢纽、服务网点与重点农产品、农资、农村消费品集散中心的有效对接,引导有条件、有能力的快递企业在特色经济乡镇、交通枢纽乡镇等地区建设较高标准的服务网络。

(二)加强资源整合共享与合作开发。鼓励快递企业间在业务量较小的乡镇和村合作建立服务网点开展快递服务。支持快递企业与农家店、农村综合服务社、农产品购销代办站等以建立合作网点的形式提供投递服务。推动乡镇邮政局所、村邮站、邮政“三农”服务站等邮政基础设施办理(代理)快递业务,打造邮政业综合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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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 政策法规,邮政,快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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