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业联合会商贸物流与供应链分会

中国商业联合会商贸物流与供应链分会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资讯 > 政策法规 > 正文

【部委】《国家邮政局 商务部关于推进“快递向西向下”服务拓展工程的指导意见》

时间:2015-10-15 15:36:36 点击: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邮政局 作者:

条评论打印收藏

鼓励快递企业间加强合作,进行城乡间、乡镇与村庄间的快件集中运输。鼓励快递企业与符合条件的农村公路客运站加强合作,通过农村客运班车搭载快件,降低运输成本。鼓励快递企业与农村商贸流通企业、供销合作社等共同制定运输、配送计划,发展农村共同配送。

(三)健全农产品快递服务。鼓励快递企业积极服务农产品进城,探索与涉农电子商务企业等农产品网络销售渠道的有效对接,协同提供农产品从农村到城市、从经济欠发达地区到经济发达地区的快递服务。配合“北粮南运”、“南糖北运”等工程,推动快递企业深化与各类农业合作社、农业现代化企业、农副产品深加工企业和涉农电子商务企业的合作。引导快递企业为特色农产品提供包装、仓储、运输的标准化、定制化服务,发展农产品冷链物流,提供适应农业生产季节性特点的快递服务。

(四)提升中西部、农村地区快递服务水平。引导快递企业完善中西部、农村地区网点建设标准和服务标准, 加强服务监督。推广适合农村运输的车辆以及托盘、集装篮、笼车等标准化运载单元和专业化装卸设备,提升作业效率、减少快件损毁。鼓励有条件的快递企业在乡镇、农村网点配置PDA手持终端,纳入信息化系统统一管理,确保快件跟踪信息完整。以合作、委托代理等形式与电子商务配送站点、商贸流通网点合作开展快递服务的,要与合作方签订合作或委托协议,明确合作方的基本条件和服务要求,确保快递服务质量和寄递渠道安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工作沟通。各地邮政管理部门、商务主管部门要建立工作联系机制,在落实好双方现有协同发展政策的基础上,因地制宜推进本地区“快递向西向下”及与农村电子商务的进一步联动发展。对于工作推进中遇到的突出问题,要加强交流协作,研究出台相关政策,及早推动解决。

(二)争取促进政策。各地邮政管理部门、商务主管部门要联合争取地方政府在规划、财政、税收、土地等方面对“电子商务进农村”、“快递向西”、“快递向下”的政策支持,进一步加强与地方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交通运输、农业等部门的工作对接,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推动本地区新业态释放更大活力。

(三)引导开展行业协同发展。各地快递协会、电子商务行业协会要切实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引导快递企业与农村电子商务企业加强合作,促进信息交流和项目对接;加强与地区农业行业协会、交通运输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的沟通协作,推动产业协同发展。

(四)实施示范和试点工程。结合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推进快递服务农村电子商务的典型示范。选择具有代表性的省份,积极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加强政策和资金支持,及时总结和宣传经验,逐步在行业、区域或全国推广。

(五)规范快递发展。邮政管理部门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优化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变更办理等事项审核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对快递企业设立的末端投递网点实行备案管理。完善邮政业消费者申诉受理工作,切实维护中西部、农村地区用户合法权益。加大执法检查工作力度,及时通报重大服务质量问题,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安全监管,落实属地管理,健全安全风险防控机制,督促快递企业切实履行安全主体责任,保障寄递渠道安全、畅通。

(六)加快人才队伍建设。引导中西部地区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加快快递服务相关专业学科建设,探索形成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与邮政管理部门、行业协会和企业联合培养人才的新模式。完善在职人员培训体系,鼓励培养快递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积极开展职业培训,提高快递从业人员业务素质。

(七)做好宣传引导工作。通过培训、讲座、展览等多种形式,积极组织《快递服务》国家标准和安全监管要求、电子商务进农村政策等在中西部、农村地区的宣传贯彻,引导企业提升快递服务质量。引导媒体加大对快递服务在中西部、农村地区发展情况和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情况的报道力度,助推快递和农村电子商务协同发展。

 2/2   首页 上一页 1 2

关键字: 政策法规,邮政,快递

0条评论

网友评论
   

     评论仅代表个人意见,本网站保持中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