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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我国物流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的政策建议

时间:2015-12-15 11:35:08 点击:
来源:中国大物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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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推进物流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的重点领域与政策建议

放开市场准入,加快形成公平统一的物流市场

加快推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促进物流领域行政审批和许可制度改革。在落实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推广“先照后证”的基础上,全面清理和取消各部门对物流经营许可和资质的行政审批;对涉及安全、环保等方面确需保留的审批项目和行政许可,应明确审批程序、流程、条件和时限,形成公开、透明、高效的审批制度。对有较强技术性、安全性要求的资质资格审核,可转由行业协会和具有认证资质的社会机构受理。

统一准入标准,允许各类证照全国通用。加强工商登记及相关管理部门电子政务系统建设和加快全国联网,尽快建立覆盖全国的“证照互认制度”,物流企业总部统一申请获得的资质和营运许可,允许分支机构异地备案后使用。

有序放开铁路货运服务市场准入。明确铁路货运服务的市场准入条件和程序,有序推进铁路行邮、快运、集装箱运输等新型运输服务领域向社会资本开放。

进一步放开物流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准入。除涉及国家安全和经济稳定的重大基础设施外,加快港口、机场、多式联运场站、各种货运场站及物流园区等物流基础设施投资运营向社会资本开放。

探索建立无车(船)承运人制度和完善货运代理制度。在交通运输相关法规中,引入运输中介或无车(船)承运人等新型服务主体,并建立相应的经营规范、票据、保险等制度,促进多样化新型物流企业加快发展。

转变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率和促进有序竞争

统一监管标准,促进监管与执法分离。尽快建立全国统一的监管标准及规章,促进各地区、各部门监管执法部门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同时,探索监管与执法分离,弱化监管执法人员的自由裁量权。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尽快建立物流领域监管信息记录制度和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制度,对进入黑名单企业则实施重点监管和常态监督,并通过取消资质、经营者禁入等措施,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的处罚力度。

建立社会化治理机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征信机构、保险金融等中介服务组织的作用,在资质检查、标准实施、经营行为记录、信用评估等方面发挥监督作用;利用保险费率、贷款利率、对标评估、信用评价等经济杠杆和行业自律手段,加快形成规范有序的物流市场竞争格局。

改革标准制度,强化标准支撑

改革标准体系。强化国家标准的约束性,将物流领域的基础性、通用性和安全性标准上升为国家强制标准;对于操作性、规程性和事实性标准,以行业标准、群体标准形式进行推广和实施;除具有产地特色的农产品之外,不再设立地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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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 物流体制机制改革,物流,物流改革,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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