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部门通知:对违法违规建设生产煤矿实施联合惩戒
五、抓紧落实已核实违法违规建设生产煤矿的联合惩戒措施
今年二季度,各地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煤矿违法违规建设生产情况核查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运行[2015]784号)要求,组织开展了违法违规建设生产煤矿的自查互查工作,核实了去年以来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煤矿名单。各省级有关部门(机构)要按照本通知要求,于2015年8月底前完成上述违法违规煤矿名单的公告和上报,国家有关部门及时做好名单的汇总、转载和转送等工作,将各项惩戒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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