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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行业乱象惊呆小伙伴 邮政法没跟上快递业发展节奏

时间:2015-07-16 15:49:34 点击: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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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意拆开包裹,小到饰品,大到手机,看到喜欢的就随便拿,看到零食就打开,现场分着吃,根本不怕监控录像。近日,有媒体报道,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5名快递员工集体偷件,数量高达200多件,警方已开始调查此事。

此事一经媒体曝光,快递行业的乱象再次“惊呆了小伙伴儿”。

“目前,我国还缺少统一规范快递业、保障消费者在快递行业内权益的有效法规。”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殿学今天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称,规范快递行业,保障公众的消费权益,单靠《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已难以解决,建议在电子商务法中专门就快递业问题作出规定,将消费者难以行使的快递权利具体化,实现快递行业的健康发展。

快递行业赔偿标准缺乏明确法律规定

根据国家邮政局发展研究中心公布的《中国快递行业发展报告2014》,2013年,我国快递达到92亿件,规模为世界第二。随着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快递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主要物流方式,快递行业正在迅猛发展。但同时,快递业也面临着无序的境遇。根据国家邮政局的数据,针对快递的投诉每年递增一倍多。而从以往媒体报道及相关部门的调查中可以得知,快递物品丢失问题已经不是个别现象,成为快递行业内急需解决的乱象之一。

2013年,交通运输部制定了新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该办法对丢失的赔偿问题进行了规定: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件(邮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偿。企业与用户之间未对赔偿事项进行约定的,对于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应当按照保价金额赔偿。对于未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按照邮政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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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 快递,邮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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