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业联合会商贸物流与供应链分会

中国商业联合会商贸物流与供应链分会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资讯 > 政策法规 > 正文

【商务部】《商务部等19部门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意见》

时间:2015-09-17 13:47:31 点击:
来源:中国电子商务物流服务网 作者:

条评论打印收藏

(十六)加强培训和人才培养。

依托现有培训项目和资源,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各类培训机构、协会对机关、企业、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民等,进行电子商务政策、理论、运营、操作等方面培训。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建立专业的电商人才培训基地和师资队伍,努力培养一批既懂理论、又懂业务、会经营网店、能带头致富的复合型人才。引导具有实践经验的电商从业者返乡创业,鼓励电子商务职业经理人到农村发展。进一步降低农村电商人才就业保障等方面的门槛。

(十七)规范市场秩序。

加强网络市场监管,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和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守法诚信经营。督促第三方交易平台加强内部管理,规范主体准入,遏制“刷信用”等欺诈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营造良好创业营商环境。推进农村电子商务诚信建设。加强农产品标准化、检验检测、安全监控、分级包装、冷链仓储、加工配送、追溯体系等技术、设施的研究、应用和建设,提高对农产品生产、加工和流通等环节的质量管控水平,建立完善质量保障体系。

(十八)开展示范和宣传推广。

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认真总结示范地区经验做法,梳理典型案例,对开展电商创业的农村青年、农村妇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村商业模式等进行总结推广。加大宣传力度,推动社会各界关注和支持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加强地区间沟通与交流,促进合作共赢发展。

电子商务进农村是三农工作的新领域。各地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打破传统观念和模式,大胆探索创新,加强组织领导,加强部门沟通协调,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提升政府服务意识和水平,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促进农村现代市场体系建立完善,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

附件:农村电子商务发展重点工作

商务部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部

人民银行

工商总局

质监总局

银监会

证监会

保监会

邮政局

国务院扶贫办

供销合作总社

共青团中央

全国妇联

中国残联

2015年8月21日

附件:

农村电子商务发展重点工作

 

工作名称

工作内容

牵头部门

一、农村青年电商培育工程

加强农村青年电子商务培训,引导农村青年运用电子商务创业就业,提高农村青年在县、乡、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中的作用。

共青团中央

二、快递向西向下服务拓展工程

完善中西部、农村地区快递基础设施,发挥电子商务与快递服务的协同作用,提升快递服务对农村电子商务的支撑能力和水平。

邮政局

三、电商扶贫工程

在贫困县开展电商扶贫试点,重点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推动贫困地区特色农副产品、旅游产品销售。

扶贫办

四、巾帼电商创业行动

建立适应妇女创业的网络化、实训式电子商务培育模式,借助互联网和大数据,助推农村妇女创业致富。

全国妇联

五、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

培育一批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县,健全农村电子商务支撑服务体系,扩大农村电子商务应用领域,提高农村电子商务应用能力,改善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环境。

财政部、商务部

 6/6   首页 上一页 4 5 6

关键字: 商务部,农村电子商务,农村电商

0条评论

网友评论
   

     评论仅代表个人意见,本网站保持中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