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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商务部等19部门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意见》

时间:2015-09-17 13:47:31 点击:
来源:中国电子商务物流服务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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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鼓励发展农业生产资料电子商务。

组织相关企业、合作社,依托电商平台和“万村千乡”农资店、供销合作社农资连锁店、农村邮政局所、村邮站、乡村快递网点、信息进村入户村级信息服务站等,提供测土配方施肥服务,并开展化肥、种子、农药等生产资料电子商务,推动放心农资进农家,为农民提供优质、实惠、可追溯的农业生产资料。发挥农资企业和研究机构的技术优势,将农资研发、生产、销售与指导农业生产相结合,通过网络、手机等提供及时、专业、贴心的农业专家服务,与电子商务紧密结合,加强使用技术指导服务体系建设,宣传、应用和推广农业最新科研成果。

(七)大力发展农村服务业。

按照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逐步增加农村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功能,实现一网多用,缩小城乡居民在商品和服务消费上的差距。鼓励与服务业企业、金融机构等加强合作,提高大数据分析能力,在不断完善农民网络购物功能的基础上,逐步叠加手机充值、票务代购、水电气费缴纳、农产品网络销售、小额取现、信用贷款、家电维修、养老、医疗、土地流转等功能,进一步提高农村生产、生活服务水平。与城市社区电子商务系统有机结合,实现城乡互补和融合发展。

(八)提高电子商务扶贫开发水平。

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原则,创新扶贫开发工作机制,把电子商务纳入扶贫开发工作体系。积极推进电商扶贫工程,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瞄准建档立卡贫困村,覆盖建档立卡贫困户。鼓励引导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和搬迁人口发展电子商务。提升贫困地区交通物流、网络通讯等发展水平,增强贫困地区利用电商创业、就业能力,推动贫困地区特色农副产品、旅游产品销售,增加贫困户收入。鼓励引导电商企业开辟贫困老区特色农产品网上销售平台,与合作社、种养大户建立直采直供关系。到2020年,对有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村实现电商扶贫全覆盖。

三、培育多元化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

(九)鼓励各类资本发展农村电子商务。

支持电商、物流、商贸、金融、邮政、快递等各类社会资本加强合作,实现优势资源的对接与整合,参与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加快实施“快递下乡”工程,支持快递企业“向下”、“向西”发展。支持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创新和拓展涉农电商业务。引导涉农信息发布平台向在线交易和电商平台转型,提升服务功能。

(十)积极培育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企业。

引导电子商务服务企业拓展农村业务,支持组建区域性农村电子商务协会等行业组织,成立专业服务机构等。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提供咨询、人员培训、技术支持、网店建设、品牌培育、品质控制、营销推广、物流解决、代理运营等专业化服务,引导市场主体规范有序发展,培育一批扎根农村的电子商务服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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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 商务部,农村电子商务,农村电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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