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试点项目“调整”、15新项目“入列”,厦全国现代商贸流通试点建设进入动态优化期
厦门市商务局9月3日发布《关于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重大变更项目及新增试点项目的通知》(厦商务〔2026〕261号),确定通过14个重大变更项目及新增15个试点项目。这是厦门自2024年跻身全国首批20个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以来,首次以“变更+新增”并举的方式对试点项目库进行集中动态调整,标志着厦门试点建设从集中立项阶段进入全生命周期管理阶段。
一纸通知,两项调整
根据通知,此次调整严格按照《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支持建设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的通知》(财办建〔2024〕21号)以及《厦门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资金管理办法》(厦商务规〔2024〕3号)两份文件要求执行,经公开征集、企业申请、各区初审、联审小组复核、专家评审、市政府专题会研究等程序最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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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一年前那次“集中公布”相比,此次通知的性质明显不同——2025年6月30日,厦门市商务局曾就第二批13个试点项目进行公示,涉及国贸股份“国贸云链·慧通+”物流业务中台项目等,并于同年7月30日正式公布。彼时公布的13个项目精准聚焦“骨干企业培育”“生活必需品保供”“城乡流通融合”等核心方向,总投资规模超10亿元。而此次通知的核心,则是对已立项项目中出现重大调整事项的项目予以变更,同时滚动补入新一批成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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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试点大背景:三批布局、20城领跑
厦门为何要在试点中期进行一次集中“洗牌”?答案要放到全国首批20个试点城市的大背景下去看。
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是财政部、商务部于2024年联合启动的国家级试点工作,计划在2024—2026年间分三批展开,围绕完善农村商贸流通体系、建设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完善城乡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推动城乡商贸流通融合发展、培育现代流通骨干企业五大方向,把试点城市打造成商贸流通领域改革创新的"排头兵",中央财政对试点城市给予定额补助。
厦门成功跻身全国首批20个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与天津、石家庄、大连、哈尔滨、上海、杭州、宁波、合肥、福州、南昌、济南、青岛、郑州、武汉、广州、深圳、成都、西安、银川同批入选。首批20个试点城市的GDP总量、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均超过全国总量的1/4,多数是全国和区域重要的商品集散地、物流枢纽和产业链供应链创新中心。
2026年,财政部、商务部又公布了以廊坊、包头、苏州、金华、安庆、漳州、九江、临沂、洛阳、宜昌、岳阳、佛山、北海、广安、曲靖、拉萨、延安、白银、西宁、喀什为代表的第三批20个试点城市,试点覆盖面持续扩大。
动态调整背后:中央监管与地方执行的“双向奔赴”
首批试点并非“一评定终身”。2025年10月,财政部厦门监管局专门赴厦门开展试点建设情况调研,深入了解资金使用、项目管理中的困难与问题并提出建议,反映出中央层面对试点城市“资金效益+项目绩效”的双重监管正在持续强化。厦门此前也已通过《厦门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项目管理规范》,明确试点项目退出机制,并要求新申请项目须确保能在2026年底前完成验收。
在此背景下,厦门此次“变更14个+新增15个”的组合操作,既是对监管要求的积极回应,也是对项目库的一次结构性优化——把推进不畅或方案需要调整的项目“纠偏”,把成熟度高、契合城乡流通融合需求的新项目“补入”,确保中央财政资金在2024—2028年试点周期内持续释放撬动效应。
时间线:厦门试点推进的节奏脉络
从项目储备到动态管理,厦门已形成一套“公开征集—各区初审—联审小组复核—专家评审—市政府专题会研究—动态调整—验收评价”的规范流程:
2025年1月,公布首批23个现代商贸流通试点项目;
2025年6月30日,就第二批13个试点项目进行公示;
2025年7月30日,第二批13个试点项目正式公布,试点项目总数达36个;
2025年12月30日,市商务局进一步规范试点项目管理,明确项目退出机制;
2026年4月,相继公布第四批试点储备项目清单、组织第五批试点项目专家评审、启动试点项目验收工作;
2026年9月2日,公布14个重大变更项目及15个新增试点项目。
试点之外:与消费升级形成“叠加效应”
厦门正把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与区域性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国际化消费环境建设试点等多项国家级试点任务统筹推进。2025年,厦门新增市级及以上品质首店188家;2026年上半年,全市新增各类首店已超100家,SM厦门CHAO街、K11 Select等高品质商业综合体也将陆续开业。
从“集中立项”到“动态优化”,再到与首发经济、入境消费等政策形成组合拳,厦门作为首批20个试点城市中唯一的经济特区,正把国家级试点的政策红利,转化为可复制、可推广的“厦门经验”,为同类沿海商贸枢纽城市提供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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