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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邮政管理部门推进基层快递网点参加工伤保险

时间:2022-05-25 09:37:50 点击:
来源:国家邮政局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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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人社部、国家邮政局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近日,上海、江苏、甘肃、湖北等省市邮政管理局联合当地相关部门积极推进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

上海市邮政管理局联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台《关于做好本市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全市全面推进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通知》明确,快递企业应当依法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对于用工灵活、流动性大的基层快递网点可优先办理参加工伤保险,并享受上海市工伤保险相关政策待遇。《通知》明确了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的参保范围和主体、计缴方式以及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强调,全市邮政管理局、人社局等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业务协同,增强队伍建设,确保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市社保经办机构要创新工作方式,针对快递业特点,简化优化经办流程,提升保障效能。《通知》自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

江苏省邮政管理局联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召开全省推进基层快递网点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省邮政管理局局长张水芳、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梅仕城出席会议并讲话。

江苏局要求,各级邮政管理部门要强化与属地人社部门的业务协同,充分发挥各地行业党委的政治引领、行业工会的维权监督、快递协会的行业自律等作用,形成各方联动、助力推进的工作格局。鼓励各地联合有关部门,探索建立以工伤保险为基础、商业保险为补充的多重保障机制,在确保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的基础上,积极参加安全生产责任险、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投保第三者责任险、驾驶人员人身意外伤害险等商业保险。同时,要加强政策宣传、强化组织领导,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使工伤保险制度更好适应快递业发展实际。

省人社局要求,人社部门要尽快摸清底数,积极配合邮政管理部门对省内各快递企业和快递末端备案网点进行摸底排查,力争实现全面覆盖,早日将尚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快递小哥纳入保障范围。要强化信息支撑,会同邮政管理部门做好信息系统对接和共建工作,依托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和基础信息库,大力推进快递末端备案网点和从业人员数据信息实时共享和业务协同联动,全面提升工伤保险各项业务经办效能。同时,要以推进基层快递网点参加工伤保险工作为切入点,以更高质量的就业、更加全面的保障、更富成效的培训、更具价值的职称为目标,打造全省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的“标杆项目”“样板工程”,用实际行动提升快递小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会议还解读了基层快递网点参加工伤保险政策规定,并对快递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快递工程专业职称申报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

甘肃省邮政管理局联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甘肃省推进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安排部署全省快递员群体工伤保障问题,进一步保障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快递员群体的安全感、获得感。

《方案》提出了“支持行业发展、规范企业用工、创新工作方式、兼顾市场公平”4个工作原则,明确了参保人员和参保范围。《方案》明确了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计缴方式。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的缴费基数按用人单位参保的快递企业应以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为基数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难以直接按照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用工灵活、流动性大的基层快递网点,原则上按照全省上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在费率核定方面,各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按照现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原则,合理确定本地区快递行业工伤保险基准费率。省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因素,具体核定工伤保险费率并适时浮动调整。

《方案》强调,各市州邮政管理部门要根据优先参加工伤保险的基层网点对象范围,按月向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供符合条件的基层快递网点名单,督促相关基层网点及时为快递员优先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并缴费;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针对快递业特点,简化优化鉴定程序,强化部门间业务协同。快递企业、基层快递网点快递员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和地区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应参保未参保的,发生工伤事故,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和生产经营地规定依法支付工伤待遇。

湖北省邮政管理局联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做好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以推进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为切入点和着力点,进一步强化快递员群体工伤保障,大力提升快递员群体社会保险水平。

近年来,湖北局紧紧围绕“维护快递员合法权益,降低企业用工风险”这一中心任务,积极协调,主动作为。一是细化方案明确分工。多次召开省市两级专题部署会,在会上解读文件政策、保险待遇,说明缴纳方式,明确时限要求,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二是强化指导定期督导。与省人社厅建立了信息交流协调机制,完善了工作台账,根据各地工作开展情况加强指导检查,定期通报进度,各市(州)局积极召开全市快递企业工伤参保缴费专题教育培训会,邀请人社部门对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政策进行详细解读,介绍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范围、办理流程、工伤认定、工伤待遇及劳动能力鉴定等规定内容,目前全省各市(州)局均已联合当地人社部门印发实施方案,切实推进快递员群体工伤保障。三是加强宣贯积极引导。大范围、高密度宣讲快递业从业人员优先参加工伤保险政策,督促全省具备条件的快递分支机构和末端网点前往属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积极登记并缴纳工伤保险,并定期统计参保数据,完善工作台账,及时对接解决参保问题。加强参保动员,做好政策解读和经办业务培训,引导快递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快递员优先参加工伤保险政策落到实处、惠及广大从业人员。

此外,部分企业也自发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商业险种,基本健全的工伤保障机制已初步形成,全省快递员群体工伤保障能力水平得到显著提高。

关键字: 邮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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