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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暂行条例出台 泄露用户信息将被严惩

时间:2018-02-28 15:41:47 点击: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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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购海淘,传寄包裹,如今人们的生活已和快递服务息息相关。根据国家邮政局数据显示,2017年全国快递业务量超过400亿件,十年间年均增幅42%。随着快递行业的迅猛发展,针对快递业出台的首部行政法规备受关注。

2月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快递暂行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强调,保障公共安全和用户信息安全,特别是用户数据信息安全,对违规行为规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

“安全问题是我们在快递暂行条例立法过程中着重考虑的问题。”2月27日,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国家邮政局局长马军胜就条例的主要制度设计和快递行业的发展情况进行了介绍。

实名收寄、验视安检 安全是重要问题 

马军胜表示,快递的特点是点多、线长、面广,在运作过程中有人货分离、递送便捷的优势。这在方便亿万商家和人民群众的同时,确实也给个别不法分子利用快递渠道留下了机会。守护安全底线、保障寄递渠道的安全是条例立法考量的重要问题。在提高人防、技防、物防的基础上,条例立法中着力优化、实化、细化快件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项制度。

据隐私护卫队了解,条例规定,寄件人交寄快件,应如实提供寄件人和收件人的姓名、地址、联系电话。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对寄件人身份进行查验,并登记身份信息。同时,要求企业使用安检设备对快件进行安检。如果交寄人拒绝验视,快递企业不得收寄。

其实早在2016年6月,快递实名制就已作为国家行业标准正式施行。隐私护卫队采访发现,仍有用户在寄快递时不愿意出示证件,原因是担心泄露个人信息。

针对公众担忧的隐私问题,现在不少快递企业宣布推出隐私面单,将用户的姓名、手机号、地址等部分内容用特殊符号代替。然而近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的一份《2017年“双11”网络购物价格、质量、售后服务调查体验报告》指出,对16家网络购物平台的206款到货商品的快递面单进行了隐私保护情况统计,其中仅有7个采取了相应的保护措施。

快递运单应定期销毁 不得泄露用户信息

对此,马军胜介绍,大家关心的个人信息保护问题在条例中都有考虑到,还增加了数据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对于安全监管的方式,条例草案也进行了完善和创新。

据隐私护卫队了解,条例指出,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建立快递运单及电子数据管理制度,妥善保管用户信息等电子数据,定期销毁快递运单,采取有效技术手段保证用户信息安全。

条例还强调,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出售、泄露或者非法提供快递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用户信息。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用户信息泄露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所在地邮政管理部门报告。

如果违反上述规定,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关键字: 快递暂行条例,快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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