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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法院前身:电商网上法庭 开庭平均用半小时

时间:2017-06-29 15:58:06 点击: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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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6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杭州互联网法院的方案》的消息传来,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副院长陈辽敏欣喜地说:“这是许许多多探索者、创新者努力的结果!”

《法制日报》记者今天从浙江高院获悉,互联网法院将以杭州铁路法院为基础,集中管辖杭州地区5类涉网案件,而其前身是浙江法院电子商务网上法庭。电子商务网上法庭自2015年8月正式上线以来,截至今年6月中旬,共受理各类案件申请22787件,开庭平均用时0.5小时,案件调撤率高,为当事人节省开支上百万元,有效避免了当事人全国奔波应诉,实现从立案、送达、证据交换、庭审、调解到判决全流程在线解决。

纠纷激增催生网上法庭

浙江是全国互联网、电子商务发达地区,杭州素有“电子商务之都”之称,被国务院确定为“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实验区”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网上法庭是浙江高院搭建在“审务云”平台的司法服务新应用。从数字化法庭、网络司法拍卖、阳光司法指数、庭审记录改革到电子商务网上法庭,浙江法院的司法创新,无不与网络技术有关。

随着电子商务的高速发展,涉电商纠纷呈井喷式增长趋势,杭州法院受理电子商务案件从2013年的600件提高到2016年的超1万件。

记者了解到,大量新类型消费方式纠纷案件集中发生在阿里巴巴集团所属的淘宝、天猫、支付宝等网络交易服务平台。

据统计,每年阿里巴巴集团因电子商务产生的消费者与电商间的纠纷多达数百万件,主要类型是产品质量、描述不符、退换商品等,绝大多数是小额纠纷,但大额纠纷也逐渐涌现。

浙江高院审判管理处处长姚海涛介绍说,以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迅猛,对司法工作产生深刻影响。为适应互联网时代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期待,浙江高院分别与阿里巴巴、腾讯等互联网企业达成科技战略合作,借助云计算、大数据和用户方面的资源优势,大力推进“互联网+审判”改革,努力把互联网技术深度融合于浙江审判执行工作。

电子商务网上法庭就是顺应这一改革的成果。

2015年4月,浙江高院确定杭州市余杭区、西湖区、滨江区人民法院和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为电子商务网上法庭首批试点,分别审理网上交易纠纷、网上支付纠纷、网上著作权纠纷及其上诉案件。

试点法院以互联网技术和电子商务交易数据为依托,充分运用电子商务的在线证据,发挥网上调解、裁判的便捷优势,突破时间、空间、地域限制,实现“网上纠纷网上解,网上纠纷不下地”。

全流程互联网在线诉讼

打官司不用再跑法院,只需打开电脑,就可以在线参加庭审,实现从立案、送达、证据交换、庭审、调解到判决、执行每一个环节全流程在线解决。

2015年5月28日,余杭区人民法院23号法庭,浙江法院电子商务网上法庭第一案正式开庭。

一位买家在天猫网上买了38罐营养品,但他认为这些营养品超范围、违规使用营养强化剂,要求广东深圳的一名商家退一赔十。

开庭时,原被告双方都在各自电脑前举证、陈述理由,证据包括购物时的旺旺聊天记录、产品单号等信息,已在开庭前由双方通过网络同步上传到法院,法官在电脑前审阅。

余杭法院民四庭庭长成文娟告诉记者:“我们专门改造场地及设备,将23法庭打造成为网上法庭审判庭,配备高清电视机、摄像头、电脑等,为网上法庭的顺利开展提供硬件支持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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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 电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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