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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原则同意天津成为跨境电商服务试点城市

时间:2015-09-25 09:49:07 点击:
来源:互联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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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份有关《海关总署关于天津市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工作的报告》在网络流传。9月23日,记者在天津自贸试验区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目前海关总署已经原则同意天津作为第8个跨境电商服务试点城市,但尚需等待正式批文。下一步,天津自贸区将借助这个机遇,在单一窗口综合监管、跨境电商金融服务等七方面尝试创新。

近几年天津的跨境电子商务得到蓬勃发展。目前,天津全市跨境电商企业已经达到200多家。2014年全市邮政速递国际(跨境)电商邮件完成进口操作货量5600余吨,260余万件,货值7亿余元人民币,处于全国前列。2015年,货值将有望突破10亿元。

针对近日网络流传的《海关总署关于天津市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工作的报告》,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管委会专职副主任蒋光建介绍说:“海关总署已经原则同意天津作为第8个跨境电商服务试点城市,并将有关情况上报至国务院。”

蒋光建说:“针对目前天津自贸区跨境电商的发展布局,机场片区将重点发展航空快件直邮为主的跨境进出口业务。天津港东疆片区重点发展以备货模式为主的跨境电商海运进口业务。中心商务片区将打造跨境电商全供应链一体化服务平台,丰富仓储物流配送,金融支持等各方面的配套服务。”

关于跨境电商后续的支持政策,蒋光建表示:“将根据海关总署的批复进行实施,同时在下一步的跨境电商服务上,计划进行七个方面的创新。”一是实施跨境电商监管方面的创新,包括海关、商检等方面。第二是构建“单一窗口”综合监管平台,实现部门之间信息互换、监管互认。第三是实施跨境电商金融服务方面的创新。第四是实施跨境电商物流方面的创新,提高跨境电商业务的规模化、信息化、专业化、国际化水平。第五是实施跨境电商信用管理方面的创新。第六是制定并完善跨境电商的相关规则,第七是实施跨境电商人才培养机制方面的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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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 海关总署,跨境电商服务试点城市,跨境电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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