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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急电:全国仅9个地方可做网购保税进口跨境电商

时间:2015-09-18 13:50:40 点击:
来源:百度乐居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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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9日,一份海关总署加贸司发布的加急文件《关于加强跨境电子商务网购保税进口监管工作的函》,在跨境电商圈流传。这份流传中的函件重申,跨境保税进口必须是在跨境电商试点城市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物流中心展开;非跨境电商试点城市,不得开展网购保税进口业务;普通保税仓库不能开展。

所谓网购保税进口,也就是保税备货,指的是电商企业将进口商品批量储存在特定的保税仓内,消费者在网上下单后,电商企业完成相关手续从保税区内发货。

这一模式备受跨境电商企业的追捧,因为它不仅比海外直邮的物流速度更快,还可以税率较低的行邮税出保税区,而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的大批量货物目前仍缴纳关税、增值税等。

一名业内人士称,正因为政策的便利,不少地方都打“擦边球”,开展了跨境保税备货。这也正是海关总署发文的目的之一,强调“非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城市不得开展网购保税进口业务。”

目前,由国家相关部委批准可开展跨境电商进口业务的试点一共有宁波、郑州、上海、重庆、杭州、广州、深圳、福州和平潭9个。

即便是试点城市,上述函件也要求,严格按照现有规则执行,不得将政策扩大化。
上述函件强调,即便在试点城市内,开展网购保税也只能在两类区域(场所)进行: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物流中心(B型)。

所谓保税物流中心(B型),不同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它属于保税监管场所的范畴,这一范畴内的其他场所——保税仓库、出口监管仓库、保税物流中心(A型)并不能开展保税进口。

上述函件还强调,试点区域应具备的“基本设施”,并要求做好交易、物流、支付和仓储等数据的传送工作。

“现在有些试点城市做得并不规范,没有达到海关的技术要求,但也在大量地做。”另一名业内人士告诉自贸区邮报,“前阵子旺季爆仓的新闻里面,由于专用仓库不够用,很多进口商品堆在楼道里。”

行邮税同样颇具吸引力。按照现行试点规定,跨境电商进口行邮税税率分为几档,关键是税额50元以下免征。

对此,已经有企业原本做一般贸易,现在“化整为零”改为网购保税进口,通过“刷单”,将保税区的“货物”以“物品”的名义清关,进而逃避关税等。

在前述函件中,也作出了相关警示:要加强对跨境保税进口商品、电商企业以及消费者信息数据的分析监控;加强对网购保税进口消费者的身份认证。发现异常情事应及时移交稽查或缉私部门,“严厉打击利用跨境电子商务网购保税进口渠道‘化整为零’进行走私的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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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 海关总署,进口跨境电商,跨境电商,电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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