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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建设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的实施意见》

时间:2016-05-13 08:43:12 点击:
来源:中国电子商务物流服务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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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设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的实施意见
国办发〔2016〕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和《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32号)等文件精神,为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快发展新经济、培育发展新动能、打造发展新引擎,建设一批双创示范基地、扶持一批双创支撑平台、突破一批阻碍双创发展的政策障碍、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双创模式和典型经验,重点围绕创业创新重点改革领域开展试点示范,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并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落实推动双创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谋划,通过试点示范完善双创政策环境,推动双创政策落地,扶持双创支撑平台,构建双创发展生态,调动双创主体积极性,发挥双创和“互联网+”集众智汇众力的乘数效应,发展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总结双创成功经验并向全国推广,进一步促进社会就业,推动形成双创蓬勃发展的新局面,实现发展动力转换、结构优化,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加强政策协同。通过试点示范加强各类政策统筹,实现地方与部门政策联动,确保已出台扶持政策具体化、可操作、能落地,切实解决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问题。结合现有工作基础,更加注重政策前瞻性、引领性,不断完善体制机制,营造有利于双创的政策环境。

——坚持市场主导,搞活双创主体。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结合科技、教育和国有企业等改革,放开市场、放活主体,通过环境营造、制度设计、平台搭建等方式,聚焦新兴产业和创新型初创企业,扩大社会就业,培育全社会双创的内生动力。

——坚持问题导向,鼓励先行先试。系统梳理不同领域推动双创的特点和难点,从解决制约双创发展的核心问题入手,明确试点方向,充分调动地方、部门和企业的积极性,大胆探索,勇于尝试,突破制度障碍,切实解决创业者面临的资金、信息、政策、技术、服务等瓶颈问题。

——坚持创新模式,完善双创平台。以构建双创良好生态为目标,系统谋划、统筹考虑,结合各类双创支撑平台的特点,支持建立多种类型的双创示范基地。探索创新平台发展模式,不断丰富平台服务功能,引导社会资源支持双创。

(三)主要目标。

力争通过三年时间,围绕打造双创新引擎,统筹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和政策链,推动双创组织模式和服务模式创新,加强双创文化建设,到2018年底前建设一批高水平的双创示范基地,培育一批具有市场活力的双创支撑平台,突破一批阻碍双创发展的政策障碍,推广一批适应不同区域特点、组织形式和发展阶段的双创模式和典型经验,加快推动创新型企业成长壮大,努力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社会氛围,带动高质量的就业,促进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发展,为培育发展新动能提供支撑。

二、示范布局

(一)统筹示范类型。

强化顶层设计,注重分类指导,充分考虑各类主体特点和区域发展情况,有机衔接现有工作基础,有序推进双创示范基地建设。

依托双创资源集聚的区域、高校和科研院所、创新型企业等不同载体,支持多种形式的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引导双创要素投入,有效集成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和金融、知识产权服务以及社会组织等力量,实施一批双创政策措施,支持建设一批双创支撑平台,探索形成不同类型的示范模式。

(二)统筹区域布局。

充分考虑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双创发展情况和特点,结合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域、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布局,统筹部署双创示范基地建设,依托各自优势和资源,探索形成各具特色的区域双创形态。

(三)统筹现有基础。

有机衔接各地方、各部门已有工作基础,在双创示范基地遴选、政策扶持、平台建设等方面充分发挥现有机制作用,依托众创空间、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和城市等各类双创平台和示范区域,各有区别,各有侧重,协同完善双创政策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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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 政策法规,国务院,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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