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交通运输安全体系建设的意见》
(二)加强沟通协作。交通运输安全体系建设各项重点工作任务涉及多领域、多部门,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着力推进重点工作落实,确保安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三)加强督查考核。各部门、各单位要把交通运输安全体系建设工作作为年度工作目标考核重要内容,加大督查力度,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保证实施效果。对于工作不落实或达不到要求的,要追责问责。
铁路、民航、邮政系统可结合各自安全监管职责和安全生产的实际,建立健全本系统的安全体系,保障综合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稳定向好发展。
交通运输部
2015年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国务院应急办,国务院安委办,部内有关司局,部办公厅文秘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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