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在交通运输行业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
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在交通运输行业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5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在交通运输行业的推广应用,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1.深刻领会《指导意见》的精神实质。
新能源汽车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代表汽车产业的发展方向,发展新能源汽车,对我国改善能源消费结构、减少空气污染、推动汽车产业和交通运输行业转型升级具有积极意义。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将发展新能源汽车确定为国家战略。《指导意见》针对我国新能源汽车发展现状,明确了推进新能源汽车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政策和保障机制,是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重要纲领。交通运输行业是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重要领域之一,是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应用的主力军,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指导意见》的精神实质,认真进行贯彻落实。要以加快转变交通运输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服务绿色交通建设为目标,以优化交通运输能源消费结构为核心,创新推广应用模式、落实扶持政策、完善体制机制,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在交通运输行业的推广应用。
2.基本原则。
——坚持政策引导。完善和落实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扶持政策,营造有利于新能源汽车在交通运输行业推广应用的政策环境,引导交通运输企业主动、更多选择新能源汽车。
——坚持市场主导。坚持企业的主体地位,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创新推广应用模式,规范市场运行规则,努力降低新能源汽车购买、运营、维护、电池回收的全寿命成本,激发企业积极性,实现新能源汽车在交通运输行业的可持续应用。
——坚持重点推进。车型选择上,重点推广应用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积极推广应用燃料电池汽车,研究推广应用储能式超级电容汽车等其他新能源汽车。行业选择上,重点在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和城市物流配送领域,并积极拓展到汽车租赁和邮政快递等领域。
——坚持因地制宜。在地方人民政府领导下,结合交通运输运营组织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做好新能源汽车技术选型论证及相关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新能源汽车在交通运输行业的推广应用工作。
3.总体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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