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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时间:2015-06-17 09:35:03 点击:
来源: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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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完善农产品市场监管体系。将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作为发展现代农业、促农增收的重要领域,综合运用自律、经济、行政、法律等手段建立多部门联动的市场监管工作机制,着力清除农产品市场壁垒,重点打击通过不正当竞争抢占市场和垄断、控制市场交易等行为。对在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方面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建立农产品批发市场信息披露制度,加大安全审查和跟踪力度。建立完善投诉举报机制,充分发挥媒体、群众等社会力量的监督作用,打造“社会防火墙”。

(十七)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将行业协会作为加强和改善农产品市场行业管理的重要支撑,指导行业协会健全各项自律性管理制度。加大政府向行业协会购买公共服务力度,支持行业协会参与行业调查统计、公共信息服务、产销衔接促进和标准化推进等工作。发挥行业协会优势,推进农产品

市场国际交流与合作。

七、完善政策支持体系

(十八)创新财政投入方式。有条件的地方要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探索采取政府回购、政府股权投资、建立基金等方式,支持公益性农产品市场建设,引导带动银行、保险等社会资本加大对公益性农产品市场建设的投入力度。鼓励将公建配套等多种国家投入作价入股。

(十九)落实完善税收政策。落实完善有利于农产品市场和批发商发展的税收政策。对于专门经营农产品的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使用的房产、土地,按规定享受税收支持政策。对于使用电子结算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及批发商,符合税法规定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享受相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二十)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强宏观信贷政策指导,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开展农产品仓储设施抵押、订单、仓单质押贷款等多种信贷产品和“农产品流通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专业大户”等供应链融资模式,拓宽农产品市场抵押担保范围。支持大型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银团融资等方式促进农产品市场建设和农产品流通企业发展。积极支持融资担保公司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及商户提供担保增信服务,培育优质农产品流通主体。联通农产品批发市场电子结算系统与银行结算系统,并鼓励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商户银行卡刷卡手续费采取优惠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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