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议书】关于加快推动解决城市快递三轮车通行难问题的倡议书
设置政策的合理“过渡期”
中国的电动三轮车,由于法规和标准的滞后,可谓是在标准含糊中制造,在各行其是的执法环境下使用。而对于被涉及的数十万名快递小哥们来说,每当地方政府开展运动式“禁限”,则不吝是厄运来临,明明从事的是一个自食其力、服务大众、被总理多次“点赞”的一个行业,在街头却又不得不与各路执法人员“躲猫猫”,职业尊严扫地,生计受到影响仿佛回到“黑快递”的时代。这不仅影响到快递行业的健康发展,损害从业人员的职业尊严和生计,其实对政府的公信力和解决复杂问题的智慧也是一个考验。
既然法规的修订可能还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标准也不是一蹴而就,而快递行业和其背后的支撑力量电子商务的发展又时不我待,那么当下缓解矛盾,落实国务院“若干意见”精神的唯一出路就是正视问题,在法规和标准完善前,给行业设置合理的政策过渡期。
在过渡期内,由交通运输部/国家邮政局会同工信部在现有法律框架内加快研究出台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国家标准以及生产、使用、管理的规定。快递行业和电子商务行业、电动三轮车的制造行业应该加强协同,深入研究法规和行业发展趋势,通过行业协会、人大政协等多渠道多层次合理反应诉求,推动《道路交通法》等法律、法规的修订和完善。
对于相关地方政府,强烈呼吁,请认真听取快递等行业的诉求,认识到一个健康发展的快递行业对于增强地方经济的竞争力、便利民生的巨大贡献。以深圳为例,没有快递服务,很难想象能保持当地电子与高科技产业的蓬勃发展。地方政府应该落实国务院的“若干意见”,健全工作机制,与邮政等部门强化协同联动,加大对快递行业的支持力度,为快递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应该借鉴多个城市的做法,改堵为疏,规范快递车辆管理,逐步统一标志,对以三轮车为主的快递专用车辆城市通行和临时停靠作业提供便利。
这是远比“一刀切”式执法更难的政策取向,但相信唯有如此,我们的城市道路才能更加通畅安全,经济更快发展,社会更加和谐。
快递业加强自律和车辆研发
在行业内加强自律和协调,加强与新能源车制造厂商的协同合作,加快城市派送车辆的电动化。
应该加强对一线派送员的交通安全意识的培养,注意形象(统一着装),遵守交通规则,以安全交通争取通行便利。加盟制快递企业应该改变目前由派送员购置派送车辆的做法,积极探索以融资租赁等方式解决这方面的迫切需求。快递业应该与制造厂商密切互动,共同推动法规、标准的完善,加快开发研制出符合中国道路情况、适应行业需求、经济适用的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
“禁摩限电”风波提醒我们,要重视末端派送车辆问题,共同努力,争取一个良好的法规和政策环境,加快自身的调整提高,真正把快递业做成国务院“若干意见”定位的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推动流通方式转型、促进消费升级的现代化先导性产业。
0条评论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