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规范新业态劳动用工管理 支持快递员合法权益保障
近日,辽宁省《阜新市规范新业态劳动用工管理指导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印发,支持快递员合法权益保障。
《办法》从劳动用工、社会保险、权益维护等8方面,明确保障措施。《办法》要求,对快递物流等新业态(平台)行业,企业应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或其他方式设置强制休息规则,积极鼓励并采取有效措施提醒劳动者休息。积极探索适应快递员等不同职业特点的建会入会方式,吸引新就业群体加入工会,切实强化新就业群体权益保障。
《办法》强调,督促新业态(平台)企业履行主体责任,督促指导新业态(平台)企业建立集体协商制度,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阜新局表示,下一步,将认真贯彻落实《办法》,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作,持续深入推进劳动合同制度专项行动,切实保障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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