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江苏省邮政条例》公布施行
新修订的《江苏省邮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省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于近日公布,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新修订的《条例》完善了邮政业发展规划制定与衔接、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末端服务设施建设和维护、举报和申诉处理等方面规定,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机构改革情况,对其他有关规定进行了清理和修改。
江苏省邮政管理局表示,将加强《条例》宣贯实施,推动全省邮政工作进一步法治化、规范化,推动全省行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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