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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解决快递业“快速成长的烦恼”

时间:2016-08-05 10:25:40 点击:
来源:法制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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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业面向民生,是广泛服务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基础性产业。南京市2001年制定的《南京市邮政管理条例》,对于加强管理、促进邮政业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但是,随着形势发展,南京市邮政业也出现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邮政普遍服务有待强化,快递行业发展不平衡、市场秩序不规范、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等症结突出,行业安全监管难度进一步加大。

国家邮政法、江苏省邮政条例先后进行了修改,在调整范围、管理体制以及具体制度等方面作出了新的顶层设计,《南京市邮政管理条例》已无法适应邮政服务、快递服务的保障、发展和监督管理需要。

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根据上位法做好制度衔接,及时废旧立新,于今年6月29日审议通过了《南京市邮政条例》(下称条例)。7月29日,江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条例,并将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

统筹管理快递邮政齐头并进

合理规划快递基础设施布局

快递作为邮政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发展迅猛,目前在南京市邮政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快递企业超过100家,从业人员约15000多人,日平均寄发量约80万件,年业务收入约55亿元,快递业务已占据整个邮政市场的“半壁江山”。

当我们惊叹于快递高歌猛进的时候,一些宏观和微观的问题也随之产生。一方面,快递企业面临硬件、资金投入不足,产业结构调整等难题,需要通过立法予以扶持和引导。

另一方面,对于习惯网购的市民来说,收到快递的那一刻也许并不都是兴奋和满足,快递员不让当面验收引起扯皮怎么办?快递暴力分拣损坏物品如何处理?小区里各家快递“抢滩设点”破坏整体环境谁来喊停?这种种问题,也都需要在法规里找到答案。

“南京市旧条例在调整范围上侧重专营的邮政业务和非邮政企业经营的邮政业务,对快递业务规范很少。”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副主任钟连勇介绍说,本次废旧立新,很好地对接了社会公众的立法需求,遵循既支持邮政普遍服务,又扶持、规范快递服务的立法思路,将邮政服务和快递服务统一纳入管理范畴,分别设定专章作出规定,奠定了南京市邮政业务和快递业务并驾齐驱的发展格局。

邮政业发展受土地、设备、人力等因素的制约较多,存在行业基础设施布局建设不规范的问题,因此,需要从规划入手,做好源头管控。

条例落实责任,要求南京市邮政管理部门编制本市邮政业发展规划,还应当依据上位法并参考国务院相关规定,编制快递服务发展规划和邮政设施专项规划。同时,条例明确要在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公共服务设施规划中合理安排快递基础设施的布局建设,进一步确保规划先行、依规建设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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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 快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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