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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工商局:电商预售商品也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

时间:2015-11-09 09:50:31 点击:
来源:互联网 作者:金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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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消费者协会也发出消费提醒

一、应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安全,交易过程中不可透露自己的账户或私人信息。一旦遭遇交易失败,先与电商交易平台进行联系,不可轻信“客服”发来的退款链接,切忌透露卡号、姓名、生日等任何私人信息;

二、接收商品包裹时,应“先查验、后签收”。由于快递商品自签收之日起开始计算退换货时间,消费者务必打开查验后,方可签收,对商品有异议时当场拍照取证,予以拒收;对于货到付款的消费者,更应在查验无误后方可付款。

市消协向电商平台提出建议

一、电商平台应当按照《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对相关经营者的经营主体身份进行审查和登记,一旦发生消费纠纷,可以向消费者提供准确的经营者信息,包括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等;

二、网络经营者对商品或服务作出的承诺应真实有效,应提前在网站显著位置公示促销期限、方式和规则等信息,无正当理由,不应单方面取消订单;

三、网络经营者不得采用格式条款设置订金不退、预售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自行解释商品完好、增加限制退货条件等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的不公平、不合理规定;

四、加强售后服务管理。主动与物流公司加强沟通,做好短期内集中发货应急准备;拓展客服渠道,增加消费者咨询或查询方式,对消费者做好事前提醒和解释工作。

消协也提醒线下大型零售企业

一、自觉遵守《价格法》、《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保证明码实价,不虚标原价,确保商品结算价格与商品促销价格一致;

二、促销商品所附赠品也须三包。赠品不得为过期、失效商品,如果临近保质期,应在醒目处作出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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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 电商,七日无理由退货,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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