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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交通运输行业数据资源开放共享的实施意见》

时间:2016-09-23 15:21:39 点击:
来源:中国电子商务物流服务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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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完善数据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加快部省两级数据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建设,建立各业务数据资源共享交换主干通道,形成行业统一的数据资源共享交换体系,并接入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实现行业数据资源共享交换,推动信息系统互联互通。

8.推动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建设。加快各级交通运输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建设,并接入国家数据统一开放平台,促进行业公共数据对外开放,支持大数据产品及增值服务的社会化开发。

(三)开展行业数据资源开放共享示范应用。

9.推动跨部门数据资源共享示范应用。结合行业数据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建设,开展水路领域数据资源共享交换应用示范。推进部、省、市、县四级道路运输管理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加快推进交通运输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逐步实现行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在交通运行协调、综合行政执法等领域,进一步推动跨部门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应用示范。依托国家和行业统一的数据资源共享平台,开展与公安、海关、安监、旅游、气象、测绘等部门的跨部门数据资源共享应用示范。

10.推进跨地区数据资源共享示范应用。加快推进京津冀交通信息共享机制建设,在路政执法、运政执法、高速公路运行及应急管理等领域开展业务协同示范。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要求,深入推进长江航运信息资源整合工作,推动长三角地区交通运输数据资源共享交换示范。支持西部地区交通运输跨省数据资源开放共享应用。

11.推动交通运输大数据创新应用。依托行业统一的数据资源开放共享平台,以及物流、运政、海事等专业数据资源共享平台,促进行业数据资源和社会数据资源整合共享,鼓励企业和社会机构创新应用,支持建立促进创新应用的开放式技术平台,提升综合交通出行及物流信息服务能力和品质。引导社会优质资源参与交通旅游服务大数据应用开发,推进交通旅游服务大数据创新应用。

(四)保障行业数据资源开放共享规范有序。

12.完善业务规则。进一步完善行业管理业务规则,着力促进业务流程再造,明确跨部门、跨地区、整体性、协同性业务对数据资源的开放共享需求,以业务需求驱动数据资源开放共享,以数据资源开放共享促进业务流程优化和管理模式创新。

13.提升数据质量。推动交通运输基础设施与数据采集系统同步建设、同步养护,从源头保障数据完整性和及时性。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进一步加强数据运维与质量管控,切实保障数据准确性和一致性。

14.加强数据安全。落实数据安全管理有关法规制度,加强数据采集、传输、存储、使用、开发等关键环节的安全防护。加强行业重要数据资源容灾备份,提升重要数据容灾恢复能力。细化界定行业涉密信息内容,依法加强对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数据的保护。

三、加强组织实施

(一)强化协调领导。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落实“一把手”责任制,细化分解各项工作任务,合理安排工作计划,加大协调监督力度,加强实施工作的集中统筹,主动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确保制度执行。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国家、行业和本部门制定实施的数据资源开放共享规章制度,将其落实到信息化建设、管理、运维等各个环节,确保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有力,避免有规不依、执规不严。

(三)保障资金投入。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统筹安排好相关经费,保证各项工作有效投入。依托各地交通运输“十三五”规划,推动数据资源目录服务系统、数据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开放共享示范应用等任务有序开展。

(四)加强督查评估。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将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并纳入“十三五”相关规划的中期评估。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章)

2016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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