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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互联网+”高效物流实施意见》

时间:2016-08-01 11:52:42 点击:
来源:中国电子商务物流服务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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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物流信息平台协同化。加快推进国家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与应用,加强综合运输信息以及物流资源交易、车货匹配、安全监管等信息平台建设,推动平台之间数据对接、信息互联,促进互通省际、下达市县、兼顾乡村的物流信息共享,实现物流活动全程监测预警、实时跟踪查询。鼓励物流龙头企业搭建面向中小物流企业的物流信息服务平台,促进货源、车(船)源和物流服务等信息的高效匹配,有效降低运输载具空驶率,为优化社会物流资源配置提供平台支撑。

专栏1物流信息互联互通工程

1、物流大数据信息集成工程。依托国家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按照开放、公益的原则,综合政府、企业与社会各类基础和专用信息,形成物流大数据中心,实现物流信息资源的互联共享,并加强对数据的挖掘应用。

负责单位: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网信办、海关总署等。

目标及完成时限:2016年底,完成物流大数据中心相关信息集成系统设计调整,2017年底试运行,开展数据汇集分析工作。

2、互联交换标准推广工程。完善综合运输信息互联交换标准体系,依托国家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铁路、水路、公路、航空、邮政等物流信息交换节点,拓展与东北亚、东盟、欧盟国家(地区)港口的物流信息共享交换。

负责单位:交通运输部、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铁路局、民航局、邮政局、中国铁路总公司。

目标及完成时限:到2018年底,初步构建起多种运输方式间信息互联交换

标准体系,物流信息互联交换基础网络基本建成,实现充分有效的互联互通。

3、水路便利运输电子口岸信息平台工程。依托电子口岸平台,构建服务于对外开放港口海关、检验检疫和边检机关,以及相关企业的分布式港航信息交换共享体系,按统一标准对接融入口岸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三互”(监管互认、执法互助、信息互换)体系;建立覆盖所有对外开放港口的港航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电子联检服务平台,提高各单位业务协同服务效率。

负责单位:交通运输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公安部。

目标及完成时限:到2018年,基本建成服务于对外开放港口的分布式港航信息交换共享体系,有效支撑口岸监管部门联合执法,提高协同服务效率;初步建成港航综合信息服务平台,面向港航企业、航运船舶提供准确权威的进出港相关信息服务。

(五)提升仓储配送智能化水平。

利用互联网等先进信息技术手段,重塑企业物流业务流程,创新企业资源组织方式,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提高仓储、配送等环节运行效率及安全水平。

——完善智能仓储配送设施网络。鼓励物流骨干企业、行业协会、公共服务机构等各类市场主体参与云(云计算)、网(宽带网)、端(各种终端)等智能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支持物流企业建设智能化立体仓库,应用智能化物流装备提升仓储、运输、分拣、包装等作业效率和仓储管理水平。鼓励建设低耗节能型冷库。大力推广应用智能快(邮)件箱,新建或改造利用现有资源,组织开展智能快(邮)件箱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进商务区专项行动。整合利用现有邮政、供销、交通等物流网点和渠道,推动县级仓储配送中心、农村物流快递公共取送点建设,支持农产品标准化包装和保鲜设施建设,打通农资、消费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高效便捷通道,切实解决好农产品进城“最初一公里”和工业品下乡“最后一公里”的配送难题。

——加强先进仓储配送技术研发与应用。围绕产品可追溯、在线调度管理、智能配货等重点环节,开展货物跟踪定位、无线射频识别、可视化、移动信息服务、导航集成系统等关键技术研发应用。在各级仓储单元推广应用二维码、无线射频识别、集成传感等物联网感知与大数据技术,实现仓储设施与货物的实时跟踪、网络化管理以及库存信息的高度共享。鼓励物流机器人技术开发,促进机器人在物流领域应用,重点突破机器人影像识别拣选、高密度存储机械臂拣选、语音拣选等技术,开展仓内机器人多模式应用。

——提升智慧物流配送水平。鼓励建设物流配送云服务平台,依托大数据、云计算、北斗导航等技术采集交通路况、气象等信息,加强对物流配送车辆、人员、温控等要素的实时监控,统筹利用相关数据资源,优化配送路线和运力,并依据实时路况动态调整,做好供应商、配送车辆、网点、用户等各环节信息的精准对接,大幅提高配送效率。加强智能冷链物流能力建设。鼓励企业使用符合标准的低碳环保配送车型和智能化托盘等集装单元化技术,提升配送的标准化、智能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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