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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委】《汽车运价规则》

时间:2015-03-17 12:46:13 点击:
来源:找法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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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旅客运费计算

第一节 计价标准

第三十六条 计费里程

一、里程单位:旅客运输计费里程以千米为单位,尾数不足1千米,进为1千米。

二、里程确定:(一)营运线路里程按交通部核定颁发的《营运里程图》确定;省内营运线路里程也可按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核定颁发的《营运里程图》确定。(二)出入境汽车旅客运输属于境内的计费里程以交通主管部门核定的里程为准;境外的里程按毗邻国(地区)交通主管部门或有权认定部门核定的里程确定。

三、里程计算:(一)班车客运的计费里程按旅客乘车站至到达站的区间里程计算。在两站之间下车的旅客,乘车站按后方站(点)计算。(二)计程包车客运的计费里程,包括运输里程和调车里程。运输里程按客车驶抵载客地点起至下客地点止的实际载客

里程计算;调车里程按客车由站(库)至载客点加下客点返回至站(库)的空驶里程的50%计算。

第三十七条 计时包车客运计费时间:计时包车客运计费时间按第二章第一节第八条执行。

第三十八条 行包计费重量:行包计费重量以千克为单位。起码计费重量10千克;计费重量超过10千克,尾数不足1千克进整为1千克。轻泡行包按3立方米折合1千克计重;计件行包按件折算计重(按附表三)略。

第三十九条 运价单位:

一、计程运价:元/人千米。

二、计时运价:元/座位小时。

三、行包运价:元/千克千米。

四、出入境运输,涉及其它货币时,在无法按统一汇率折算的情况下,可使用其它自由兑换货币为运价单位。

第二节 计价类别

第四十条 车辆类别

一、客车按乘坐方式分为座席客车和卧铺客车。

二、客车按车身长度分为大型、中级、小型三种。

三、客车按等级划分:

(一)大型客车分为:高三级、高二级、高一级、中级和普通级5个等级。

(二)中型客车分为:高二级、高一级、中级和普通级4个等级。

(三)小型客车分为:高二级、高一级、中级和普通级4个等级。

第四十一条 公路类别:公路按公路等级分为等级公路和非等级公路。

第四十二条 营运类别:客运车辆按营运形式分为班车客运、包车客运和旅游车客运。

第四十三条 全票和半票:成人及身高超过1.40米的儿童乘车购买车票。身高1.10-1.40米的儿童乘车购买儿童票。革命伤残军人乘车凭“革命残废军人抚恤证”购买优待票。儿童票和优待票按运价的50%计算。

第三节 旅客运价价目

第四十四条 基本运价:一、座席基本运价:指大型座席普通级客车在等级公路上运送旅客的每人千米运价。二、卧铺基本运价:指大型卧铺普通级客车在等级公路上运送旅客的每人千米运价。

第四十五条 大型座席客车运价:

一、大型座席高三级客车运价在基本运价的基础上加成250%-350%;大型座席高二级客车运价在座席基本运价的基础上加成200%-250%;大型座席高一级客车运价在座席基本运价的基础上加成100%-200%。

二、大型座席中级客车运价在座席基本运价的基础上加成50%-100%。

三、大型座席普通级客车运价,按座席基本运价执行。

第四十六条 中型座席客车运价:

一、中型座席高二级客车运价在座席基本运价的基础上加成200%-250%;中型座席高一级客车运价在座席基本运价的基础上加成100%-200%。

二、中型座席中级客车运价在座席基本运价的基础上加成70%-120%。

三、中型座席普通级客车运价在座席基本运价的基础上加成20%-50%。

第四十七条 小型座席客车运价:

一、小型座席高二级客车运价按在座席基本运价的基础上加成200%-250%;小型座席高一级客车运价在座席基本运价的基础上加成150%-200%。

二、小型座席中级客车运价在座席基本运价的基础上加成100%-150%。

三、小型座席普通级客车运价在座席基本运价的基础上加成50%-100%。

第四十八条 卧铺高级客车运价:卧铺高级客车运价,按高三级、高二级、高一级分别在卧铺基本运价的基础上加成计算。

第四十九条 卧铺中级客车运价:卧铺中级客车运价在卧铺基本运价的基础上加成30%-50%。

第五十条 卧铺普通级客车运价:卧铺普通级客车运价按卧铺基本运价执行。

第五十一条 非等级公路旅客运价:非等级公路旅客运价在基本运价的基础上加成10%-20%。

第五十二条 旅游车旅客运价:旅游车旅客运价在同类客车运价的基础上加成10%-20%。

第五十三条 夜班车旅客运价:夜班车旅客运价在同类客车运价的基础上加成10%-20%。

第五十四条 春节旅客运价:春运期间旅客运价可加成计算。

第五十五条 出入境汽车旅客运价:出入境汽车旅客运价,按双边或多边出入境汽车运输协定,由两国或多国政府主管机关协商确定。

第四节 旅客运输其它收费

第五十六条 包车取消和包车空驶损失费

一、包车取消损失费:包用单位取消包车,在用车前一天取消包车,承运人按一天包车运费的5%向用户核收包车取消损失费;当天取消包车按10%核收包车取消损失费。 承运人未征得用户同意,单方取消包车,用车前一天通知用户的,由承运人按一天包车运费的5%向用户支付包车取消损失费;用车当天取消包车按10%支付包车取消损失费。

二、包车空驶损失费:因用户原因,包车造成空驶,按往返实际行驶里程、客车核定座位和包用车型运价的50%计收包车空驶损失费。

第五十七条 包车停歇延滞费和供车延误费:

一、计程包车因用户责任造成车辆停歇延滞,承运人可向用户核收车辆停歇延滞费。计程包车日计费里程在180千米以上时,每日累计停歇时间不足2小时者,免收车辆停歇费。超出免费停歇时间部分,以半小时为单位递进计算,不足半小时进整为半小时。

二、承运人未如期供车,应付给用户供车延误费。延误时间以半小时为单位递进计费。 包车停歇延滞费和供车延误费均按计时包车运价的50%计收。

第五十八条 车辆通行费:客车通过收费公路、渡口、桥梁、隧道所发生的收费,均由旅客负担,其收费由承运人按当地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代收代付。

第五节 计程旅客运费:

第五十九条 一、计程旅客运价按旅客运价价目计算。二、计程旅客运费计算公式:计程旅客运费=计程旅客运价(含基本运价2%的旅客身体伤害赔偿责任保障金)×旅客乘车里程 其它收费旅客包车运费:

第六十条 旅客包车运费:一、旅客包车运价分计程旅客包车运价和计时旅客包车运价,按车辆类别分别确定。二、旅客包车运费计算公式:旅客包车运费=旅客包车运价×包车计费里程(包车计费时间) 其它收费运费单位:

第六十一条 运费单位:一、旅客票价单位:每张客票起码票价1元。尾数不足0.5元进整为0.5元,尾数超过0.5元进整为1元。票价超过10元,尾数不足1元四舍五入。二、行包运费单位:以元为单位,每张运单费用合计尾数不足1元时,四舍五入。

第六节 行包运价

第六十二条 行包运价:计费行包每100千克千米运价按座席基本运价的2倍计算。

第六十三条 行包占座费:旅客自行携带的行包,超过规定免费重的,按行包计费。占用座位时,按实际占用座位数购票。

第四章 附 则

第六十四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根据本规则制定实施细则,本规定的价目已确定幅度的,必须在幅度内确定价格水平,未确定幅度的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和交通主管部门自行确定。 对于政府列入市场调节价的客货运价价目,不受本规则有关基本运价加成幅度的限制。

第六十五条 大型物件的运价另行规定。

第六十六条 本规则解释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和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第六十七条 本规则自1998年10月1日起施行。1991年交通部颁布的《汽车运价规则》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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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 汽车运价,物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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