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业联合会商贸物流与供应链分会

中国商业联合会商贸物流与供应链分会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资讯 > 协会要闻 > 正文

【商务部】《2016年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工作要点》

时间:2016-05-21 09:50:41 点击:
来源: 作者:

条评论打印收藏

(八)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继续推进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总结并复制推广杭州试点的成功经验。指导天津等12个新设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印发试点方案,积极推进新设综合试验区建设,为全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46号)有关要求。支持有能力的企业在重点国家和地区的节点城市建设一批海外仓储和展示中心,引导企业以B2B2C模式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进一步提升通关效率,降低监管成本。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综合协调,完善公共服务,积极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努力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

(九)加强电子商务人才培养。推进国家电子商务专业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积极开展电子商务高端人才培训。加快建设以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为载体的国家电子商务人才继续教育基地,继续举办地方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培训班,开展面向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和企业的紧缺人才培训。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结合地方实际积极建设地方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基地,大力开展电子商务人才培训。

三、健全示范体系,推广典型经验

(十)深入推进示范基地创建工作。评估电子商务示范基地中央专项补助资金的使用绩效,整理汇编示范基地成果案例,加强地区间示范工作经验交流。发挥示范基地的产业集聚优势和辐射效应,在创新孵化、创业扶持等方面探索有效的公共服务模式,建立健全公共服务平台,增强区域经济发展活力。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争取地方财政对示范基地的资金支持,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十一)推广示范企业典型经验。深入调研2015-2016年度示范企业,总结编写典型案例,搭建企业沟通平台,创新宣传推广方式,发挥示范企业在创新模式、开拓市场、降低成本、扩大消费等方面的示范引导作用。筹备2017-2018年度电子商务示范企业遴选工作。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积极开展地方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创建工作。

(十二)推进电子商务与物流配送协同发展试点。各试点城市要创新管理和服务机制,统筹规划基础设施建设,推行运营车辆规范化,解决末端配送难题,加强从业人员基本技能培训,促进电商企业与物流快递企业协同可持续发展。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学习借鉴试点城市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挖掘政策资源,创新体制机制,推进电子商务与物流配送协同发展。

四、创新方式方法,提高行政效能

(十三)开展商务大数据试点工作。在内贸领域开展商务大数据试点工作,运用大数据创新流通管理与公共服务。整合和利用社会资源,编制“零售行业互联网应用指数”,反映零售行业应用互联网创新发展、转型升级的情况、特点和趋势。探索线上线下数据汇聚整合和关联分析方法,及时掌握生活服务业创业创新情况。构建商务大数据资源库和应用平台,建立健全指标体系,全面提升商务数据采集处理能力和共享使用水平。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整合内外部资源,进行大数据应用工作的有益探索。

(十四)完善电子商务统计监测体系。在继续推进与有关部门、平台企业和第三方机构的数据共享基础上,探索利用公共资源和大数据技术,丰富电子商务统计监测的方法,及时准确掌握零售、生活服务等部分行业线上线下互动创新发展的数据、指标。总结电子商务信息分析管理系统应用情况,加强对地方和企业应用系统的工作指导,进一步提高统计对象的典型代表性。做好《中国电子商务报告(2015)》和《2015年中国网络零售市场评估报告》编写发布工作。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要着力提高电子商务统计工作的时效性和科学性。

(十五)推进电子政务资源整合。完善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建设,加快推进原业务系统向统一平台整合移植。制定《商务部数据资源共享管理办法》,推动和规范数据互联共享。根据财政资金预算和电子政务项目申报体制改革要求,修订《商务部电子政务项目管理办法》并制定实施细则,优化项目管理机制和流程,突出部网信小组规划、引领、协调和督促作用,强化电子商务中心在项目申报和实施环节的主体作用。研究商务部与地方商务主管部门的电子政务资源共享与综合利用的方式。

 2/3   首页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尾页

相关新闻:

    无相关信息
关键字:

0条评论

网友评论
   

     评论仅代表个人意见,本网站保持中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