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门联合发文!推动信用与交通运输各领域各环节深度融合
近日,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联合发布《关于健全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明确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对“十五五”期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进行系统部署。
《实施意见》提出,到2030年,与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相适应的行业信用体系更加健全,信用在加强安全监管、维护市场公平、规范服务行为、优化消费环境等方面广泛应用,支撑交通运输治理效能显著提升。
围绕“制度、数据、应用”三个维度,《实施意见》部署重点任务和工作举措,推动信用与交通运输各领域各环节深度融合。
在健全信用管理制度方面,《实施意见》提出,统筹推进铁路、公路、水路、民航、邮政各领域信用建设,统一交通运输行业信用评价规则,推广“定期+动态”信用评价,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将风险较高、隐患较大、影响恶劣的经营主体列为重点关注对象,明确重点监管事项,规范重点监管程序。同时,完善信用修复制度,实现“一网通办、同步修复”。
为进一步夯实信用信息数据基础,《实施意见》明确,要建立全面完整准确的信用记录,强化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健全信用信息主动推送机制,完善信用信息公示和安全保护制度。按照统一的公示标准规则,在“信用交通”网站及时公示各领域公共信用信息,并与“信用中国”网站保持一致。
《实施意见》提出,扩大信用应用场景。聚焦工程建设、“两客一危”、出租车网约车、航运等安全监管重点领域,加强对信用等级下滑较快、存在违法失信风险经营主体的监测预警,提前介入干预。加强交通运输公共信用信息与交通运输新业态平台企业经营信息的共享,推广“信用+”汽车维修、驾驶员培训、公共出行、停车充电等应用场景,拓展租车包车、游艇游船租赁、自驾旅游、电商快递、低空交通物流等信用消费场景。
同时,《实施意见》要求强化部门协同,明确各单位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组织开展试点示范,依托交通强国建设试点,推动形成一批信用创新成果。持续开展信用主题活动,着力在全行业营造知信、守信、用信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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