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无人车应用新规出台支持邮政快递无人车推广应用
近日,山东省济南市工信局、公安局、城市管理局、交通运输局、邮政管理局等5部门印发《济南市功能型无人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邮政快递无人车配送推广应用获政策支持。
《管理办法》明确了“安全第一、包容审慎、鼓励创新、统筹推进”的原则,对功能型无人车示范应用主体、开展示范应用条件、申请流程、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交通违法与事故处理等内容作出具体可行规定。《管理办法》强调,各部门共同组织专家评审组,对功能型无人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进行论证评估,形成评审意见。邮政管理部门负责功能型无人车在邮政、快递领域的相关协调和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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