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无人快递车试点应用工作方案出台
近日,青海省海东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海东市无人快递车试点应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决定在本市下辖部分县区开展无人快递车试点应用工作。
《方案》强调,按照“先行先试,包容审慎”的原则,试点积累管理经验,支撑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制修订,加快完善无人快递车准入管理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系,探索适应高原地区特点的智能配送模式,科技赋能促进创新发展。
《方案》明确,成立工作专班,承担政策制定、试点推进、评估纠偏、宣传引导等职责;试点时间为期2年,从部分县区试运行,逐步扩大至其他县区;投入运行的无人快递车应当具备在公开道路安全自动驾驶的技术能力,能够以安全、快速、简单的方式,实现人工操作和自动驾驶模式转换,满足对应车辆类型除耐久性以外的强制性检验项目要求,具备车辆状态记录、存储及在线监控功能等。
《方案》要求,建立跨部门协同机制,加强现行政策的归纳研究,以阶段性试点成果为依据,基于短中期试点实证,形成标准化试点模式,制定统领性管理办法,指导无人快递车正式运行。
同时,配套印发了《海东市无人快递车道路测试及场景应用指导意见(试行)》,对无人快递车道路测试规范、备案申请条件、备案申请及审批流程、场景应用管理、交通违法和事故处理等事项作出具体规定,确保无人快递车试点应用工作顺利起步、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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