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艘“浙江宁波舟山港”籍国际船舶登记入列
日前,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新明州18”轮获颁浙江自贸试验区首套国际船舶登记证书,标志着首艘“浙江宁波舟山港”籍国际船舶登记入列,“浙江宁波舟山港”成为我国第10个自贸试验区国际船舶登记船籍港,对其加快打造国际航运枢纽意义重大。
船籍相当于船舶的“户口”,船籍港则相当于船舶的“户口所在地”,船舶登记主要赋予船舶国籍和权利义务。“新明州18”轮于2014年交付投用,目前服务于宁波远洋国际集装箱运输航线,辐射范围主要覆盖国内沿海、日本、东南亚,此次从其他船籍转来“浙江宁波舟山港”籍。
海事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浙江宁波舟山港”国际船舶登记设置“自贸区专窗”,指定专人提供全程协助办理,自贸试验区国际船舶登记及营运过程中涉及的海事、交通、船检等政务事项,实行同步办理、并联审批,同时在外资股比限制、船舶检验制度等方面更加开放。
随着船舶登记的一系列政策落地,宁波舟山港有望吸引更多国内外航运企业和船舶来浙登记注册,促进各类航运要素集聚,助推浙江高水平对外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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