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10部门联合推动加强新就业群体合法权益保障
近日,浙江省温州市人社局、邮政管理局、总工会等10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新就业群体劳动纠纷调处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快递员等新就业群体合法权益保障。
《实施意见》要求,要以强化新就业群体权益保障为主线,紧紧围绕社会关切,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全链闭环、“双线融合·多元赋新”的新就业群体劳动权益保障机制。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建立良好协作,重点在快递物流等新就业群体集聚区建立行业协会调解站,保障快递员等新就业群体合法权益。
温州市邮政管理局表示,将与相关部门深化沟通协作,更好保障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不断增强快递员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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