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复同意《关于在上海市创建“丝 路电商”合作先行区的方案》
10 月 23 日, 国务院发布关于在上海市创建“丝路电商”合 作先行区方案的批复,原则同意《关于在上海 市创建“丝路电商”合作先行区的方案》。
“丝 路电商”合作先行区建设要立足新发展阶段, 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 新发展格局,统筹发展和安全,发挥上海在改 革开放中的突破攻坚作用,鼓励先行先试,对 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探索体制机制创新, 扩大电子商务领域对外开放,打造数字经济国 际合作新高地,在服务共建“一带一路”高质 量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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