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出台实施意见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
近日,江苏省苏州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苏州市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要求完善农村邮政公共服务体系、健全末端共同配送体系、优化协同发展体系、构建冷链寄递体系,全面助力乡村振兴。
《实施意见》明确,到2025年,建设县级寄递公共配送中心或快递产业园区不少于2个、镇级寄递公共配送中心不少于5个、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不少于900个,实现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覆盖率90%以上,形成开放惠民、集约共享、安全高效、双向畅通的县镇村三级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农村寄递物流供给能力和服务质量显著提高,便民惠民寄递服务全面覆盖。
《实施意见》就全面推进“快递进村”、积极推动农产品上行、完善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切实保障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持续深化寄递领域“放管服”改革等5项重点任务,作出具体工作部署。
苏州市邮政管理局表示,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作,强化目标分解和责任落实,加强政策支持,合力构建便捷完善的县镇村三级寄递物流体系,全力满足群众用邮需求,为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打造“苏州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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