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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行业税收及发票的前世、今生及来世

时间:2017-08-16 08:54:06 点击:
来源:物流参考 作者:杨浩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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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边的加油卡销售方、挂靠公司并不承运,但却提供着运输发票以及运输发票的主要抵扣项,姑且称之为“发票链”。

右边的“发票链”就是实现把“无车承运”伪装成“有车承运”的常规做法。

来世

2016年之后,无车承运人政策逐渐明朗,通过试点企业的探索,会具有开票资质,商流、信息流、资金流三流合一,执行上、下一致11%的增值税,开具统一的增值税发票;现在部分物流平台具有很好的无车承运潜质。

物流平台及部分核心3PL企业取得各省无车承运人资质 ,取得开票资质,交纳11%的增值税,有效保证国家税收的征收。

我们看到,自营改增试点后,国家部委也在做出改变,比如前几年的路桥费、油费、租赁费不能抵扣问题,现在也逐渐得到响应,出台相应政策;营改增全面推广、国地税收分享从政策规划到落地只有数月;政府的决心也是有的。


过路过桥费抵扣票

但是,无车承运人政策落地尚有时日,即使部分无车承运企业、平台得以确定,仍难改变国内物流税、票不规范问题;

一方面国家政策一般都会落后于产业,另一方面国家税务体系、地方政府唯GDP论的局部利益一直存在,还有物流企业的中国国情仍有很多江湖手段;

所以,税收始终存在漏洞,存在可以压缩的空间,发票仍是紧缺物资,仍会被暗箱交易。

物流企业作为规范经营的主体,在国家政策体系下,一方面要遵纪守法,依法纳税,另一方面也要从本企业成本考虑、找出一定的合理避税的阶段性方法和手段。

以下为一些关于物流企业规范纳税、提高企业税控能力的措施。

税法没有根本改变物流行业多种税率(11%、6%和3%),一体化运作的运输、仓储、货代在税务上还必须划分清楚,否则从高计征税收。界定核心业务与非核心业务,做大做强核心业务,整合社会资源,把非核心业务整体外包,增加抵扣项目,完善抵扣链条。

小规模纳税人自己开普票,或到税务所开专票,不用算进项税抵扣额,直接应纳税额就可以。

路桥费采用ETC,全额基本上都能抵;纸质路桥费省财政厅监制不能抵,省国税局或地税局监制就可以抵。

不动产和租金可以抵扣。

物流企业利用物流平台,与当地税务机关联网联控,为合作企业和单车经营者开具增值税发票。“互联网+大数据+税务”实现平台远程监管和联网开票。

物流企业要梳理整合供应商,采用定点加油、定点修车等方式,尽量选择一般纳税人的供应商和分包方,增加进项税抵扣比例,降低税负。

扩大物流公司抵扣项:固定资产、银行利息。。。

附:中国营改增历年变化历程

2012年1月1日,国务院决定在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2012年8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国务院扩大营改增试点至10省市,内容上新增了广播影视作品的制作、发行、播放试点行业。

截至2013年8月1日,“营改增”范围已推广到全国试行。

2014年1月1日,国务院将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至此交通运输业已全部纳入营改增范围。

2014年6月1日,国务院将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

2016年5月1日,国务院决定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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