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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那事——物流行业标准有盘点

时间:2017-04-20 10:33:08 点击:
来源:互联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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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31日,国家标准委批准的八项物流国家标准正式发布,标准将于2014年7月1日开始实施。八项国家标准的主要情况介绍如下:

1、《物流企业分类与评估指标》(GB/T19680-2013)

《物流企业分类与评估指标》(GB/T19680-2013)是2005年3月23日正式发布,并于同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国家标准。标准规定了物流企业的分类原则、物流企业类型与评估指标,适用于物流企业的界定、分类与评估,也适用于物流企业的规范与管理。标准自颁布实施以来,通过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的A级物流企业综合评估工作得到了全面贯彻实施。伴随着A级物流企业评估工作的持续有序推进,对物流产业和物流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作用日益显著,正在成为社会各界了解和评判一个物流企业的重要依据。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原标准中的评估指标体系也出现了一些新问题,存在着落后于实际发展,界定的范围过于局限等情况。为了便于更加科学有效地开展物流企业分类评估工作,使之为我国物流产业和国民经济的发展服务,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于2008年向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提出标准的修订申请,并于2009年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列入2009年第一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

本标准修订的基本原则主要是依据现阶段物流企业发展的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结合当前物流行业的发展环境,以及社会、经济发展对物流企业提出的新要求,以物流企业的客观实际为基础,在继续保持现行国家标准的大框架和大类别的基础上,在细节及具体操作流程上以微调为总原则,导向为辅地进行调整和补充解释说明。为了使新旧标准能够有效衔接,物流企业评估工作能够持续合理地推进,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目前正在依据新标准制定相关的实施细则。

2、《仓储绩效指标体系》(GB/T30331-2013)

《仓储绩效指标体系》(GB/T30331-2013)是由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列入2010年国家标准制订计划的国家标准项目。标准规定了仓储活动绩效管理中仓储绩效指标体系设立的基本原则、仓储绩效指标体系、可测量的关键绩效指标(KPI)以及绩效评价方式,适用于仓储经营活动的绩效评价。服务与绩效是企业管理的两大重要方面,服务质量关系到企业的形象与声誉、客户对企业的认可,作业绩效与经济效益是企业自身发展的根本,二者相互关联、相互影响,此标准将与《仓储服务质量要求》(GB/T

21071-2007)国家标准形成配套标准,为仓储企业提升服务质量、提高效益提供技术支撑。

3、《仓单要素与格式规范》(GB/T30332-2013)

《仓单要素与格式规范》(GB/T30332-2013)是由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列入2010年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项目。标准规定了仓单类型、要素、印制与填写要求,适用于仓储活动中使用的普通仓单,质押融资业务、期货交易中的可流转仓单等。

仓单是仓储保管人对存货人所交付的仓储物品进行验收之后出具的权利凭证。我国199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首次出现“仓单”概念,实际仓储服务业务中至今沿用“入库单”与“出库单”。随着我国国民经济与物流产业的快速发展,产生期货交易与动产质押融资后,“仓单”才在这两个领域普遍使用,但至今没有专门的仓单标准。由于法律概念与实际单据脱节、且没有仓单标准,直接影响到仓储服务与质押监管业务的规范发展。标准的制订对于促进我国现代仓储业及其与商品交易、金融和资本交易等市场的健康发展,保障相关各方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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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 物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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