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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解读

时间:2016-04-27 16:24:31 点击:
来源:中国电子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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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希望,通过实施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行动,一方面,引导企业注重细分产品市场的创新、产品质量提升和品牌培育,带动和培育一批企业成长为单项冠军企业;另一方面,促进单项冠军企业进一步做优做强,巩固和提升其全球地位,加强企业发展模式和有益经验的总结推广,让更多的单项冠军企业带领中国制造走向世界,提升我国制造业核心竞争力,促进制造业提质增效升级。

问:申报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或培育企业有哪些不同,具体的申报条件是什么?

答:《实施方案》坚持培育与提升相结合的原则,既重视单项冠军企业的巩固提升,也重视发现和培育一批有潜力的企业,引导和支持其发展成为名副其实的单项冠军企业,因此,我们将企业分为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培育企业两类,从目标市场、主营产品市场占有率、创新能力、经营业绩、专注主营产品的时间、重点业务领域、品牌培育、环保能耗、管理制度等9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与示范企业相比,培育企业的相关要求进行了适当放宽。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方面条件:

一是企业应长期聚焦有限的目标市场,重点体现“单项”方面的要求。对于示范企业,要求特定细分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全部业务收入的比重应在70%以上,原则上从事该领域的时间要达到10年或以上;对于培育企业,特定细分产品销售收入占比放宽至50%以上,从业时间放宽至3年或以上。

二是企业在其从事的细分产品领域拥有市场领导和技术领先地位,重点体现“冠军”方面的要求。对于示范企业,单项产品市场占有率应位居全球前3位,生产技术、工艺国际领先,产品质量精良,持续创新能力强;对于培育企业,单项产品市场占有率应位居全球前5位或国内前2位,生产技术、工艺国内领先,产品质量高,创新能力较强。

三是企业经营业绩较好。从国内外相关企业实际经营情况看,一般来说单项冠军企业经营绩效水平相对较高。对于示范企业,利润率应超过同期同行业企业的总体水平;对于培育企业,利润水平应高于同期一般制造企业的水平。

四是为体现《中国制造2025》导向,与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工作结合,对于符合工业强基工程等重点方向,以及属于《中国制造2025》重点领域技术路线图中有关产品的企业,予以优先考虑;对公告为我部工业品牌建设和培育示范的企业,予以优先考虑;企业近三年应没有环境违法记录,产品能耗达到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

问:开展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工作,将采取哪些保障措施,为企业提供哪些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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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 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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