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部门启动农民工返乡创业试点 加快建设农村电商
一、重要意义
结合新型城镇化开展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试点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和国办发〔2015〕47号文的重要抓手,是探索完善返乡创业体制机制的重要方式,是激发输出地经济发展内生动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推动区域均衡发展的重要途径,是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实践,对于推动国家新型城镇化建设、支持返乡创业具有十分重要而积极的意义。
二、总体要求
结合新型城镇化开展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试点工作,要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打造良好创业生态系统的要求,破解影响返乡创业的政策壁垒,优化鼓励返乡创业的体制机制环境,加速经济资本、人力资本、社会资本的提升、扩散、共享,建立多层次多样化的返乡创业就业格局,全面提升劳务输出地返乡创业参与率、成功率,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
(一)营造环境,激发活力。坚持市场化导向,重点通过健全机制,调动市场主体支持、参与、推动返乡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进一步激发创业热情,为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提供广阔空间。
(二)优化布局,集群创业。因地制宜,深度开发特色优势资源,顺应产业转移趋势和潮流,借力互联网+等现代商业手段,加快培育具有区域特色的优势返乡创业产业集群,引导返乡人员围绕龙头产业、龙头企业集群创业。要合理布局,整合资源,统筹区域内返乡创业园区建设和产业布局,走差异化创业之路,避免遍地开花。
(三)统筹城乡,融合发展。鼓励开发乡村、乡土、乡韵潜在价值,鼓励返乡人员共创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林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设施农业、规模种养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业、休闲农业、林下经济和乡村旅游,促进农村地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提供更多机会和选择,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四)绿色集约,有序推进。要坚持绿色、集约、实用的原则,按照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要求,把生态文明理念与支持返乡创业结合起来,避免盲目借返乡创业发展落后产业,承接落后产能。
(五)以人为本,保障有力。要统筹考虑社保、住房、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制度改革,及时将返乡创业就业人员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提高服务能力。
三、主要任务
试点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面临的场地短缺、基础设施不完善、公共服务不配套以及融资难融资贵、证照办理环节多等突出问题,按照聚焦重点、滚动实施的原则,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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