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业联合会商贸物流与供应链分会

中国商业联合会商贸物流与供应链分会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资讯 > 行业资讯 > 正文

网购食品卫生和安全 谁来监管

时间:2015-03-12 10:57:27 点击:
来源:北京晚报 作者:

条评论打印收藏

网络食品安全是本次两会上的热门民生话题之一。全国人大代表、思念食品公司董事长李伟在两会中提出,网购食品领域,存在着个体商家多“三无”产品、混合配送有风险、消费者维权难等三大弊端。

一宗罪

个体商家多“三无”产品

李伟指出,以各类特色自制食品或者是制作销售当地土特产为主的个体卖家,近两年在电商网站上越来越多。按照工业化生产流程进入市场的食品,通常会受到较为严格的监管,但是这些常常打着“私家厨房”、“独家秘制”旗号的自制食品,却处于监管的灰色地带。

“我调查过,淘宝网上有近3000多种"自制食品",有的自制食品一个月甚至能出货数千件。这些食品卖家大部分没有在相关部门注册,主要来自家庭作坊和小食品厂,大多不具备消毒、检疫等卫生检测手段,产品也是没有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号、食品添加剂、厂址等信息的"三无"产品。” 李伟指出,入驻电商的个体商家,很多都不需要提供营业执照,更不用说要求提供食品生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

二宗罪

混合配送有污染风险

李伟指出,目前,很多电商平台都是通过第三方物流来实现配送。在社会化物流体系里的快递企业,并没有建立单独的食品物流配送体系,即使是包装简单的入口食品,因为是和其他类型的产品混合配送的,既有可能将食品与有害物品一同运输,更无法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存储条件等特殊要求,导致食品泄露、变质。

“如速冻、冷鲜肉等特殊产品,需要专业的冷链物流来配送。混合配送,很可能有被细菌污染的风险。”

三宗罪

消费者面临维权难题

李伟介绍,食品购买完成后,也容易面临维权难题。因为,个体商家很多没有实体店,没有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无法出具正规发票。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消费者因为没有消费凭证很难得到赔偿。
“网上交易信息可以随意修改或删除。”他还提到,网购多属于异地购买,而工商部门是属地管理,无法对异地商家进行处罚。即便投诉到卖家所在地的工商部门,由于食品的特殊性,卖家也很容易以买家保存不当等理由拒绝赔偿。

建议

出台网购食品管理办法

如何解决网购食品中存在的难题?李伟提出,在《食品安全法》基础上,建议加快对网购食品监管的立法进程,出台网络销售食品管理办法,提高网络食品经营主体资料的入市门槛,加强对食品安全不同方面的监管力度,规范网络食品监管。“比如,在销售食品的相关页面必须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如实标明食品的生产厂家、地址、电话、产品保质期、许可证号等必要的信息。”

其次,要让网络平台承担监管责任。平台有义务定期对平台食品经营者进行比对、抽查和审核。一旦发生食品安全问题,食品生产者是第一责任人,网络平台作为第三方同时承担首责,消费者有权先追究网商,网商履行赔偿责任之后,再追究生产经营者。

同时,建立一个全国性的网购监管信息平台,这个平台当由工商、工信、商务、消协、电商交易平台等多部门共同组建,打破属地管理的执法地域壁垒。

关键字: 网购食品卫生,网购

0条评论

网友评论
   

     评论仅代表个人意见,本网站保持中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