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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深化交通运输改革的意见》

时间:2015-10-16 09:49:58 点击:
来源:中国电子商务物流服务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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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推进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研究制定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指导意见,稳步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相对集中执法权,明确市县两级交通运输部门为主要的行政执法主体,省级交通运输部门保留必要的执法职责。加强公路“三乱”等重点领域执法整治,完善执法程序,规范自由裁量权,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健全执法经费由财政保障制度,推动将交通运输执法机构纳入行政序列。积极推动跨部门联合执法。健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案件的移送标准和程序。

(16)健全交通运输依法决策机制。加快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交通运输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积极推行交通运输部门法律顾问制度。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完善交通运输部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六、深化交通运输投融资体制改革

(17)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按照中央财税体制改革和事权划分的要求,研究制订公路、水路等领域事权划分方案。根据事权的划分,建立与事权相匹配的支出责任体系和管理制度,调整完善与履行职责相适应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保障机制。

(18)完善社会资本参与交通建设机制。探索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等投资、建设、养护和运营。支持各地通过投资补助、基金注资、担保补贴、贷款贴息等方式,优先支持引入社会资本的项目。建立中央交通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运行机制。鼓励各地探索设立交通产业投资基金和发展基金,建立稳定的资金保障机制。推动各地建立支持交通运输发展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防范和化解交通运输政府性债务风险。

(19)完善交通运输预算管理制度。制定完善交通运输预算管理制度规定或意见。推行部门综合预算管理模式,编制交通运输发展三年滚动预算。建立健全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三年滚动预算衔接机制。清理和规范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取消效果不明显的专项,整合归并功能相近、领域相同专项。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立具有行业特色的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细化部门预决算公开内容,逐步将部门预决算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七、深化公路管理体制改革

(20)推进公路建设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公路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积极试行公路建设项目自管、代建、设计施工总承包等模式,探索项目专业化管理新模式。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完善法人资格管理、目标考核、监督约束等机制。改革工程监理制,明确监理发展定位和职责,引导监理企业转型发展。完善招标投标制,改革资格审查和评标办法,加强信用评价在招标投标中的应用,加大对围标、串标等行为的重点监管和依法查处。强化合同管理制,完善合同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合同履约考核评价制度。

(21)推进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根据公路的不同功能定位,建立健全政府与市场合理分工的公路养护组织模式。按照国家财税体制改革要求,科学划分国道、省道、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职责。建立完善以公共财政为主的非收费公路养护保障机制,加强养护资金使用监管。深化全寿命周期养护成本理念,全面开展预防性养护。积极探索公路养护市场化机制,推进收费公路养护工程、普通国省干线大修养护工程向社会公开招投标,农村公路专业性养护工程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组建区域性公路养护应急保通队伍。

(22)完善公路运行管理机制。加强公路路面技术状况和重大桥隧安全运行监测,完善公路灾害预报预警体系。完善公路应急管理体系,加强跨部门、跨区域应急力量配备和协调,强化警地联合应急机制建设。推进国家区域性公路交通应急反应与物资储备中心建设。建立健全公路设施损毁、破坏责任倒查和追究制度。联合工信、公安等部门完善公路源头治超、联合治超、科技治超工作机制,重点整治车辆非法改装等行为。探索实行计重前置、非现场执法等公路治超方式。推进跨区域大件运输一站式审批和一证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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