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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绿色包装及循环体系机遇

时间:2022-04-14 09:26:24 点击:
来源:中通研究院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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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今,社会公众的认知是:通过网购途径配以快递企业提供运力最后配送到手的电商产品包装物被习惯称呼为“快递包装”,而在取出产品后遭丢弃之物被统一称呼为“快递包装垃圾”。

进而,基于认知便得出一套逻辑推论:在“双碳”与绿色可持续发展的双重加持下,此类于社会大环境中以几何倍数肆意滋长的包装垃圾实属背道而驰,不仅构成视觉污染、资源浪费、环境迫害,更致使社会公共形象频添污点,所以,必须严加整治,溯源追责已是刻不容缓。于是乎,据此得出一个责任方与两条公认解决途径:①秉持“谁包装谁买单”的原则,既然称为“快递包装”,那定由快递企业完成电商产品包装,所以理应由快递企业全权负责。②由快递企业实现包装物采购、使用环节的狭义绿色化。③由快递企业构筑包装物循环使用体系,做到资源的最大化利用。

试问,这套看似顺理成章、环环相扣的逻辑链有没有错误纰漏呢?有,其错不在逻辑环节,而错在逻辑起点——认知偏差,推导谬论。

下文将就责任方,狭义、广义绿色包装,循环体系加以论述解析。

01认知错误

1、快递包装实为电商包装

其一,从理论角度看,包装分为销售包装与运输包装,而运输包装又分为单件、集合两类,并可按照材料、造型等口径再细分,不知这琅琅上口的“快递包装”从何而来。诚然,为顺应时局变化,人为指向性的附加称谓也合情合理;但是,此种表述是否仅限公众习惯称呼,亦或已有定义基准。若无官方、学界基于事实现状的理论定义,那么,仅凭口头习惯性称谓产生联想,继而认定快递企业是第一且唯一责任方的定论,恐怕有待商榷。

其二,针对网购途径而言,其产生的电商产品包装垃圾并非全是运输包装垃圾。最直观的佐证:消费者在拆解包裹时,产品是包装在销售包装物内部,而并非“赤身裸体”的包装在运输包装物内部。诚然,也有双肩包、白电等个别产品直接包裹于运输包装物内部的个例存在,但此类情况在每年包裹总量中的占比屈指可数。事实是,绝大部分的常温液体、固体等电商普货产品以及冷链的生鲜食品均带有销售包装;那么,于堆积如山的电商产品包装垃圾中销售包装垃圾又占比多少。须知,销售包装物的过度包装现象可不仅只体现在用量多少的问题上。所以,依照上述逻辑推论中“谁包装谁买单”的原则,电商产品包装垃圾中的销售包装垃圾若也追责于快递企业,不仅与事实现状不符,更有牵强附会之嫌。

其三,①即使抛开网购途径下产生的销售包装垃圾,狭义且不合理的认定电商产品的运输包装物是“快递包装”,电商产品的运输包装垃圾是“快递包装垃圾”。那么,假定将上述推论中“谁包装谁买单”的原则作为两个名词(“快递包装”、“快递包装垃圾”)的定义基准,从实操角度看:于前端,快递小哥获取的包裹基本均由商家自行完成产品的包装工序,快递企业不主动提供包装物,并且极少再进行二次包装,即快递企业在商家与消费者的交易过程中承担的是包裹的空间转移及末端配送。换言之,定义基准(“谁包装谁买单”)与两个名词(“快递包装”、“快递包装垃圾”)可谓互不相关、相差甚远。而这两个口口相传的名词又极易给公众构成错误认知,影响其判断,进而得出武断结论。②诚然,纵使有个别快递企业参与电商产品包装的个例情况存在,但个体不能代表整体,更不能代表行业现状。即使需要探讨,也应分类讨论,不宜以偏概全。③此外,目前国内仍无商家自行包装量及快递企业完成包装量于每年包裹总量的数据占比统计,故而在无数据支撑的情况下,大谈快递企业之责的论调实不可取,有待斟酌。

其四,“快递企业不主动提供包装物,不代表不提供?”所以,为贯彻落实低碳可持续发展,快递企业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国家邮政局发布的《绿色产品认证目录》《绿色产品认证规则》等相关文件严格制定绿色采购章程,以备商家的不时之需,但供应数量仍屈指可数,事实现状仍是以商家自行完成产品包装为绝对量。

综上所述,公众认知的“快递包装”与“快递包装垃圾”好比“电信诈骗”。为修正错误认知,建议重新构建科学合理的定义:仍将完成产品包装的实操方作为判定口径,即秉持“谁包装谁买单”的原则,基于产品几乎全由电商卖家完成包装的事实,建议将通过网购途径配以快递企业提供运力最后配送到手的电商产品包装物统一命名为“电商包装”;而经历使用后遭丢弃之物统一命名为“电商包装垃圾”,以求名副其实。

2、被特克斯勒消逝效应局限的电商绿色包装

首先,从理论角度看,绿色包装的本质是一套系统体系。以电商包装中使用率最高的瓦楞纸箱为例(如下图所示),采集初始原料制成原材料再加工为包装材料,基于前期设计与打样试验验证后,经过无污染的生产工序产出成品,继而于市场流通并完成使用(包括单次与多次)后被废弃回收,再由相应绿色技术处理重归自然或者回炉重造再构产品,从而构成整体闭环,满足“4R+1D”原则。其中,除了材料自身及产成品均带有绿色属性,使用时采用绿色化操作,使用过程不损害人体健康外;更重要的是制作、加工、生产、回收处理等技术过程同样不能造成环境污染,方可视包装产品是基于生命周期评估(LCA)而实现绿色。

其次,从实际现状看,根据消费体验,电商包装的不足主要集中于过度包装现象、电商包装破损、循环体系缺乏等方面,即社会公众的焦点汇聚使用环节的非绿,即狭义的绿色需求。那么,根据上述定义,其他环节表现又如何?根据数据显示:2010年,电商包装共产生61.15万吨碳排放;至2018年,已激增至1303.10万吨,若以树木光合作用为策,则需要种植7.1亿棵。按照比例换算,2018年电商包装于原材料制作环节碳排放占比达71.56%,于生产环节(包括加工包装材料、生产成品)占比达11.97%,于回收技术处理环节达16.47%(包括焚烧9.79%,填埋6.68%)。而近两年随着年度包裹总量屡创新高,带动电商包装更庞大的需求量,那么于生产制造、焚烧填埋环节产生的碳排放量可想而知。

综上,基于定义与数据事实,假定商家于包装使用环节完美实现狭义绿色化,仍不可称之为电商绿色包装。该错误认知充分印证特克斯勒消逝效应:于生理视觉中,当人的目光聚焦于某个固定点达到或超过20秒,则该点周围即余光中的其他视觉刺激源将于视野中逐渐淡化直至最后消逝。电商包装亦是如此,在聚光灯下被无限放大的是如何绿色使用、循环使用,却逐渐淡化或忽视其他环节存在更严重的非绿现象。

诚然,若要从供需关系的角度分析,因为网购订单量以及商家过度包装等问题自然会拉动供应端与回收处理的碳排放量持续攀升;但是,于“双碳”政策下,生产、回收处理等环节的相关企业造成的负外部性环境问题的事实仍需直视,而非转嫁推诿。

综上所述,提出以下两点建议:其一,广义的电商绿色包装是美好愿景,但不应妄言,道阻且长的事实早已摆在眼前,碳排放量是无法规避的问题。所以,建议加以环节定义,社会公众聚焦的电商包装使用环节的狭义绿色化应命名为“环节趋绿”。即,于单个或若干环节,已存在趋向绿色低碳的事实以及具有可持续发展的趋势(事实是已做的绿色化举措和成果,趋势是在现有成果的基础上仍有长期的绿色规划与部署,两者兼备)。换言之,从单个、多个环节趋绿,发展至各个环节均泛绿,最终才可能实现基于LCA的电商绿色包装。

其二,诚然,定义是理论层面,最终理论定义是否可悉数转化为物理层面的实操才是关键。上述绿色包装定义中的绿色处理技术、实现零排放无污染更像是画饼充饥。即使已有相应技术及设备,对各环节的相关企业而言,绿色溢价始终是权衡的关键因素。所以,“双碳”机制的发展便为电商绿色包装提供了两条具备实操性的净零排放路径。

①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其是以二氧化碳当量为交易单位的金融交易系统,可精准对接减排任务控制碳排总量。碳排放权即权利主体为生存发展需要,由法律赋予其向大气中排放温室气体的权利,实质是权利主体获取一定数量的气候环境资源使用权,即排放额度。与传统行政管理手段相比,其能发挥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形成碳定价机制,将温室气体控排责任实压至企业,倒逼其完成低碳绿色转型,并淘汰高能耗、高污染的碳密集型企业,将负外部性内部化。典型案例便是已被纳入部分试点碳市场的若干家包装、造纸企业。

②未被纳入碳市场的相关企业则可尝试电商包装的碳中和路径,根据经国家发改委备案批准并运行8年多的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于今年3月发布的《碳中和报告2021》中提出,实现产品碳中和包含三大要素:边界与周期、碳排放核算标准、碳抵消产品和项目;并于边界与周期要素中指出“边界通常采用全生命周期评价(LCA)进行碳足迹核算,包括从原料提取、制造、运输、销售、使用、废弃等全过程。”此内容及其列举案例不仅印证绿色包装理论定义的可行性,同时也可供生产制造电商包装的相关企业进行参照,尝试电商包装在对应环节基于排放边界的年度碳中和。

02电商包装箱循环体系与碳普惠机制的结合

对于循环体系的构建方案,中通研究院已于公众号发布《三部委揭榜挂帅——中通方案》以供参考借鉴。方案核心是以社会多方协同各司其职为前提,以“一对一”打造典型样板为起点,以畅通循环路径为目的,以信息化技术为支撑,以消费者激励机制为手段,以“一对一”扩充至“一对多”再反推至“多对多”为体系设计思路展开,此处不多加赘述。

下文将针对体系与机制的结合进行初步探讨。

1、结合依据

其一,循环体系的目的与碳普惠机制的理念不谋而合。碳普惠机制是我国基于“双碳”目标发展背景下的四大现行机制之一,其低碳权益属性亦是环境权益之一。本质是将中小微企业、社区家庭和个人的节能减碳行为产生的碳减排量进行具体量化并赋予一定价值,是一种促进生活领域降低碳排放,建立以商业激励、政策鼓励和核证减排量交易相结合,并辅以数字化技术、市场化手段、外加政策推动的综合性绿色减碳行为的正向引导激励机制,具有绿色金融属性。其有利于调动全社会践行绿色低碳行为的积极性,树立低碳、节能、环保的消费观念和生活理念,扩大低碳产品生产和消费,拉动低碳经济和产业发展,可加快形成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低碳社会建设新格局。

其二,循环体系与碳普惠机制下的典型案例相仿,差异在于不同的绿色低碳行为。深圳市生态环境局为积极倡导绿色低碳生活,着力打造人人可参与的碳普惠体系,由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深圳碳普惠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后于第九届深圳国际低碳城论坛上,发布“低碳星球”小程序,鼓励用户通过绿色出行等行为减少碳排放量,正向引导公众养成低碳生活、低碳消费的习惯,并于深圳市内试点试行。其旨在将用户通过乘车码参与的公共出行行为核算出二氧化碳减排量并转换成相应的碳积分,并与兑换商店联通,实现积分礼品兑换。据《深圳市低碳公共出行碳普惠方法学(试行)》计算,与市内一般交通出行相比,市民选乘纯电动公共汽车,每人每公里可减少26.9克二氧化碳排放;选乘地铁出行,每人每公里可减少46.8克二氧化碳排放。

其三,循环体系与政策导向相符。上海颁布的《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明确,“要大力培育全社会绿色生活方式,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引导消费者优先选用可循环、易回收、可再生的替代产品”。并于今年由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上海市碳普惠机制建设工作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其落地实施已然指日可待。

综上所述,循环体系的构建运营仍不是终点。在“双碳”背景下,应构思探索如何与碳普惠机制相结合,充分融入“双碳”发展,于大环境下讲小故事。

2、结合途径

首先,研发企业可循环电商包装箱方法学,其本质与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中的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的顶层方法学相同。基于循环体系这个项目,与第三方咨询机构合作,综合考虑项目及行为的额外性、真实性、普惠性、代表性、数据可获得性等因素,继而完成方法学研发。

其次,基于方法学便可计算出消费者使用循环箱可减少多少碳排放量,并将碳减排量与给予消费者的积分通过构建数学模型进行挂钩核算。进而消费者可使用核算后的碳积分兑换部分权益产品,以增加消费者于循环体系、绿色低碳的参与感及责任感,即对循环加以充分赋能。

再次,便是基于“双碳”、减排量的理念于小程序或APP内体现绿色减碳的可视化效果。交互软件除了实现基本功能外,可增添有关“双碳”领域的趣味知识与养成活动,充分调动消费者的积极性,以培养减碳降排意识的形成。

最后,与实施碳普惠机制的当地政府机构协同,将企业循环箱方法学改造成地方性碳普惠方法学。此法可行的依据在于:其一,从政策导向来说,《上海市碳普惠机制建设工作方案》中明确表态,“将有序推进碳普惠方法学开发备案,引导、逐批开发备案项目类和个人类碳普惠减排方法学。并在企业方法学基础上向碳普惠方法学发展,引导和鼓励企业及社会力量自主开发、申报方法学,建立方法学开发、申报、评审、备案的动态管理机制。”其二,从践行实操来说,除深圳的典型案例外,广碳所已将碳普惠试点区域内的相关企业及个人低碳行为所产生的核证自愿减排量(PHCER)加入交易标的中,并鼓励广州碳市场内的控排企业通过市场交易机制购买并使用PHCER进行年度碳配额的清缴履约。即建立了碳普惠机制与碳市场机制的衔接通道,并在其他省份被效仿采纳。据广碳所发布的《2021年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市场报告》数据显示,2021年PHCER成交106.86万吨,截至2021年末PHCER累计成交534.26万吨。

换言之,循环体系项目一旦实现与碳普惠机制的协同,于未来,因使用电商循环箱而产生的减排量也有被纳入碳市场进行交易的可能,关键仍在于项目的实施及方法学如何与逐步完善的碳普惠机制进行有机结合。

关键字: 电商,绿色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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