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业联合会商贸物流与供应链分会

中国商业联合会商贸物流与供应链分会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资讯 > 行业资讯 > 正文

平台经济反垄断,物流平台需要警惕吗?

时间:2020-12-08 10:36:11 点击:
来源:路歌互联网物流平台 作者:路小哥

条评论打印收藏

11月10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反垄断指南》),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引发了广泛关注和讨论。 

《反垄断指南》目的在于预防和制止互联网平台经济领域垄断行为,加强和改进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监管,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指南不仅对平台、平台经济等相关概念进行了定义,更重要的是对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等经济垄断行为以及行政垄断行为的规制做出了整体性、系统性的方案设计。

另外,《反垄断指南》发布时间也很有意思,双11前夕,这是要给商家敲警钟啊。市场和资本的反应也很显著,阿里、京东、美团、腾讯等互联网平台巨头股价大跌,让打折变成了打脸现场,一场狂欢盛宴会变成了血光之灾。很多人觉得今年双11虽然抻的时候够长,但并没有往年那么热闹,这可能是因素之一。

释放了什么信息

作为一种新兴商业模式,平台经济已经成为现代经济领域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代表着数字时代的发展方向和未来。近年来,在一揽子支持平台经济健康发展的政策引导下,以“互联网+”为代表的平台经济在我国发展迅猛,推动我国平台经济不断攀越新高峰,更使中国成为了全球平台经济版图中的亮眼新星。

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的支持下,平台大大降低了用户交易、匹配所付出的成本,更突破了传统经济受到的时空限制,将数以亿计的企业、消费者连接起来,推动双方或多方之间的沟通、匹配、交易、分工、合作和互信。作为新经济增长点,互联网平台经济发展潜力巨大,对实体产业也能起到了带动和激活效应。

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平台经济本身也存在诸多问题。近年来,大量由市场失灵、恶性竞争、道德风险引发的负面事件随着平台经济的迅速发展而出现,市场摩擦加剧,公共事件频发。这导致创业和消费都受到了影响,因为无论干什么,都会笼罩着巨头的阴影。

例如,线下支付,有些商家限制只能用微信,有的只能用支付宝;还有外卖平台,去了美团,就不能去饿了么…闹得比较严重的应该是去年某宝和拼多多事件,某微波炉品牌因和拼多多勾勾搭搭,某宝一怒之下掐断了该品牌店铺流量,逼着品牌做选择,以致该品牌损失惨重。这种残酷的“二选一”使得用户和商家不能视自己的情况而自由选择,苦不堪言。

视频平台在会员基础上再充会员的超前点播、诸如滴滴等平台前期资金补贴后期亮獠牙的割韭菜行为,其实都属于不规范竞争行为。除此,还有“大数据杀熟”现象,对同一件商品,有些平台根据顾客的画像和大数据,计算出哪部分用户对价格不敏感付钱爽快,那么这部分用户的网页显示的价格就更高……互联网巨头高高在上,自带“赢家通吃”属性,颇有点有恃无恐。

《反垄断指南》发布,首次明确拟将“二选一”定义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构成限定交易行为,将“大数据杀熟”定义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差别待遇,无疑是监管部门打出的一记重拳,有人说它带来的影响绝对不亚于一个核弹。

确实。这意味着加强互联网平台垄断监管的信号已十分明显,群魔乱舞、肆无忌惮发展的现状将终结,平台经济领域将迎来“强监管”时代。

这不,已有大佬表态了。近日,阿里董事会主席兼首席执行官张勇在世界互联网大会主论坛上称国家有关部门正在就平台经济领域的政策和法规征求意见,这是非常及时和必要的,并表示将积极学习和响应国家的政策和法规,用自身更高的要求建设更为健康的平台经济。

物流平台发展需要警醒吗?

因为《反垄断指南》的约谈名单,有人把它看成是剑指阿里、腾讯、美团、京东等电商巨头垄断的普法书。其实不然。

《反垄断指南》指出,平台为互联网平台,是指通过网络信息技术,使相互依赖的多边主体在特定载体提供的规则和撮合下交互,以此共同创造价值的商业组织形态;平台经济,是指由互联网平台协调组织资源配置的一种经济形态。所以,此范围的所有互联网平台都将受此约束,包括物流领域的互联网平台。

有专家曾预测,物流将是继Web和移动之后下一个平台涌起的领域。不出所料,伴随“互联网+”高效物流的快速发展,历经几十年,物流平台如雨后春笋般大量涌现,从最初的信息平台、到车货匹配撮合型交易平台,再到如今的主力军网络货运平台以及其他细分领域的物流供应链平台,在平台经济发展浪潮中,物流平台也是勇立涛头。

据19年数据显示,我国物流平台总数已突破1000家,随着网络货运的放开,这个数据也在不断更新,如今物流行业平台化转型趋势已经越来越明显。物流平台的发展伴随着物流变革、转型和升级,作用不用多说。

但同样,在物流平台高速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尤其是货车司机和平台的矛盾。因恶意压低运价、补贴免费到后期收费、在司机和货主之间设置沟通障碍等行为,公共舆论曾多次将矛头指向物流平台,由货车司机引起的罢工抵制抗议示威也曾多次发生。

今年4月下旬,针对司机多次在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的“某些平台企业垄断货运信息、恶意压低运价、随意上涨会员费等严重侵害货车司机利益”的问题,交通部发布核实处理函,要求相关部门配合核实查处被点名物流平台是否存在垄断行为,若确实存在违规经营行为的,要责令整改依法严肃处罚,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予以取缔。 

这是物流平台首次受到垄断预警,在行业引起了很大反响。当时,有媒体发文质疑政府行政干预,影响市场自由进入和企业发展,并指出愿意与否的主动权掌握在司机和货主自己手里,三者并没有强行绑定。

司机反映的问题是否属于“垄断行为”,不好界定,也不是所谓的未占据“垄断式”市场份额能结果的,因为平台经济的市场份额计算和传统并不完全一样。但是可以肯定的是被点名的物流平台给予了司机这种“垄断”感受,是平台的某些机制或疑似“作恶”行为让他们有了利益被损害、从而向政府反映的行为。司机也不可能无的放矢,这就是问题。同时,现在再看《反垄断指南》,应该要另说了吧。

其实,《反垄断指南》不是为了给平台打上垄断标签而制定的,之前交通部发函核实某些物流平台问题,垄断也并不是需要讨论的重点,重要的是市场竞争机制是否合理、公平性能否得到保障,各方利益是否得到平衡。虽然大家都是商业经营者,但平台更多的是一个帮扶者的角色,而不是争利者。

小结:垄断的界定一直都很困难,虽然平台和平台经济好界定,但因平台经济不具有传统生产企业的特点,所以就更不容易界定其市场了,例如市场支配地位怎么算,滥用又怎么衡量,更何况在大数据和算法的掩盖下,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很难收集到证据,即使能收集,付出的成本估计也不低。所以,平台经济反垄断监管其实非常困难。不过还是希望在平台经济反垄断法的规范和震慑下,平台经济能向着更好更健康的方向发展。

关键字: 物流

0条评论

网友评论
   

     评论仅代表个人意见,本网站保持中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