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业联合会商贸物流与供应链分会

中国商业联合会商贸物流与供应链分会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资讯 > 行业资讯 > 正文

跨境电商政策试点城市再增五城 进入实质落地阶段

时间:2017-12-08 10:26:20 点击:
来源:《北京商报》 作者:吴文治, 赵述评

条评论打印收藏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过渡期政策适用的城市范围再度扩大外延。12月7日,商务部发布信息称,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过渡期政策使用的范围在此前10个试点城市的基础上新增5个城市。有分析指出,试点城市再度扩容,意味着跨境电商试点政策进入正式落地阶段,以B2C模式为主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企业再度迎来利好,更多的跨境商品将通过新增的试点城市进入中国市场。

城市扩容

更多的城市将享受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过渡期政策延长带来的红利。12月7日,商务部发言人高峰表示,自2018年1月1日起,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过渡期政策使用范围,从原本的10个试点城市,新增合肥、成都、大连、青岛和苏州5个城市。

今年9月20日,国务院第187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过渡期政策再延长一年至2018年底,即继续按照试点模式进行监管,对天津、上海、杭州、宁波、郑州、广州、深圳、重庆、福州、平潭10个试点城市(地区)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暂按照个人物品监管。早在2016年5月11日,我国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有关监管要求就已经给予了一年的过渡期。

丰趣海淘CEO任晓煜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在传统贸易以及跨境进出口方面有优势的城市,会在申请成为试点城市时具有优势,政策也会优先考虑带有自贸区、综合保税区的城市,以及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业务能够对产业带动较为明显的城市。例如,本次新增的大连和青岛两座城市有着庞大的日韩贸易量,成都本身就设有综保区,又是“一带一路”的核心城市,而上述城市在物流方面的优势又较为突出,这些因素都促使上述城市成为新一批试点城市。
政策开始实施后,意味着享受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过渡期政策延长的15个试点城市(地区),经营的网购保税商品“一线”进区时暂不核验通关单,暂不执行化妆品、婴幼儿配方奶粉、医疗器械、特殊食品(包括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的首次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要求;对所有地区的跨境电商直购模式也暂不执行上述商品的首次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要求。

爆发式增长

本次政策释放的利好主要针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城市。以城市为单位精准面向C端消费者的跨境电商平台,这类试点城市主要侧重于进口,为线上零售交易,以B2C模式为主。试点城市由海关总署等有关部委批准并指导实施,属于部级试点,旨在促进单向的进口和网购便利化。

跨境电商零售试点城市逐渐开放的姿态,实则是跨境零售进口交易量的高速增长。今年10月,随着国务院常务会议进一步规划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并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过渡期政策再度延长至2018年底,跨境电商的红利期也不断被延长。

跨境电商正处于高速发展当中。以北京为例,2016年全年,北京市跨境进口实现88.8万票,同比增长6.7倍,总价值超过3.3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9.4倍。今年1-9月,北京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额8.47亿元,比去年全年增长1.5倍,已进入快速蓬勃发展阶段。

艾媒咨询分析师认为,近年来中国进口零售跨境电商平台相继成立,在激烈竞争中不断提升用户体验,推动中国进口零售跨境电商交易规模持续稳步增长,进口零售跨境电商在进出口跨境电商交易规模中占比将不断提升。

一位跨境电商行业资深人士表示,跨境电商作为新型贸易形式也呈现井喷式发展,伴随着产业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新型贸易形式对进出口形成了补充,新的外贸竞争优势渐入佳境。

 1/2    1 2 下一页 尾页

关键字: 跨境电商, 政策试点

0条评论

网友评论
   

     评论仅代表个人意见,本网站保持中立